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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关于完善沈阳现代化都市圈内异地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的解读

时间:2023-07-12   来源:资金筹集部   文字大小:     打印:打印

一、《通知》出台背景

2023年3月,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印发了《关于调整沈阳现代化都市圈内异地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对职工在“都市圈城市”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进行调整。政策执行后,中心对“都市圈城市”购房提取业务开展事后核查,发现存在一定的疏漏。现在原政策的基础上进行调整完善。

《通知》调整的主要内容

本次调整主要是针对缴存职工在“都市圈城市”内异地现金购买二手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进行调整。将“职工在“都市圈城市”现金购买二手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动产权证书》签发之日起即可办理提取。”调整为“职工在“都市圈城市”内异地现金购买二手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动产权证书》签发半年以上,可办理提取。”

文件链接:沈住公发〔2023〕29号 关于完善沈阳现代化都市圈...

文件链接:图解:关于《关于完善沈阳现代化都市圈内异地购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