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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部分筹集业务办理事项的通知》的解读

时间:2023-12-15   来源:资金筹集部   文字大小:     打印:打印

一、《通知》出台背景

为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以提升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办事的便捷度和满意度为目标,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一步优化了退休提取、账户转移等业务的操作流程,进一步为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提供有速度、有温度的政务服务。

二、《通知》调整的主要内容

1.职工个人账户封存和退休提取可联办。政策优化前,缴存职工退休后,需通过单位经办人为其办理公积金个人账户封存后,才能在柜面或线上办理退休提取。政策优化后,单位经办人只需在单位网厅、微信小程序“一链专办 退休一件事”版块进行操作,即可实现退休职工“无感”提取公积金。

2.职工个人账户转移可自办。政策优化前,缴存职工工作调转,需通过单位经办人为其办理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政策优化后,缴存职工在个人账户封存的情况下,可通过沈阳公积金APP,政务服务网自行办理转移事项,提升了账户转移办结效率。

3.职工个人账户封存原因分类。政策优化前,单位经办人在为缴存职工办理封存时不能进行分类管理,为日后职工办理个人账户启封、转移、提取等业务时增添了不必要的麻烦。政策优化后,单位经办人可根据实际情况为职工批量办理业务,提高办事效率。


文件链接: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部分筹集业务办理事项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