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有公积金贷款还贷中,公积金账户余额有1万多,想提前还贷请问如何操作?
时间:2016-04-13 来源: 客户服务处 文字大小:大中小 打印:打印
答:根据沈住公发【2013】26号《关于调整二套及以上住房认定标准和提前部分还款政策的通知》规定:提前部分还款时间由原贷款时间满一年调整为半年;提前部分还款额度由不低于贷款余额的20%调整为不低于贷款余额的10%。因此,办理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业务,需要连续还款半年以后,申请提前还款的金额须大于等于贷款余额的10%且大于等于1万元。符合上述条件即可办理提前还款业务。
用公积金账户内定期余额提前还贷,需要借款人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加盖单位预留印鉴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书》,到您单位缴存管理部办理提前还贷。
还款期内提前部分还款次数(现金及公积金)不可超过5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