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缴存单位和职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7号)精神,中心各服务大厅2021年清明节放假3天,具体时间为:4月3日(星期六)至4月5日(星期一)。请您安排好办事时间!
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