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缴存单位和职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8】15号)精神,中心各服务大厅2019年清明节放假时间为4月5日(星期五)至4月7日(星期日),共3天,4月8日(星期一)正常办公。请您安排好办事时间!
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9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