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住房公积金缴存企业:
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更好服务住房公积金缴存企业,根据《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标准》(GB/T 51271-2017)和市“只提交一次材料”工作要求,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自2022年9月13日起,开始通过政府信息共享平台接收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的变更登记信息(包括企业名称、性质分类、法定代表人等),并同步变更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信息。
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