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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开展住房公积金睡眠账户集中清理工作的通告

时间:2025-09-19   来源: 资金筹集部 文字大小: 打印:打印

 各缴存单位及缴存职工:

为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账户管理,保障职工合法权益,提升服务效能,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决定对全市范围内公积金睡眠账户开展集中清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清理范围

截至2025年8月31日缴存职工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列入对睡眠账户开展清理工作范围:

1.职工离、退休的;

2.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且个人账户封存满2年的;

3.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4.职工在异地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

5.职工在本地有两个及以上公积金账户的;

6.出境定居。

对于有尚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含本人及其配偶)、有在途住房公积金执法案件、有冻结或其他限制销户情形的睡眠账户,不在此次清理范围。

二、清理时间

集中清理时间为2025年9月5日至2025年12月31日。2025年12月31日后,转为常规清理和规范管理阶段。

三、业务办理类型及方式

1.职工已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应及时办理销户提取手续。

2.职工离职,个人账户已连续封存满半年并转入中心集中封存户管理,应及时办理销户提取手续,或申请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缴存。

职工离职,个人账户仍在原单位账户下封存的,由原单位为职工办理集中封存手续,再按上款规定办理。

3.职工已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凭相关材料办理销户提取手续。

4.职工已在外地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应及时办理异地转移接续业务。

5.职工存在一人多户情形的,需职工或所在单位确认职工账户信息,办理个人账户合并或转移手续。

6.职工已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出境定居的,应及时办理销户提取手续。

7.职工个人身份信息不准确,账户姓名、身份证件信息等登记有误或不完善的,需先变更完善信息后,再行办理账户合并、提取、转移等业务。

变更完善信息需持变更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或批量变更清单申请办理,单位经办人代办还需提供委托人身份证;因单位注销、破产等原因,职工无法联系单位出具介绍信的,职工本人可持身份证及原缴存单位的工作证明申请确认、更正账户信息。原缴存单位的工作证明包括但不限于工作证、工资凭证、退休证、社保证明、失业下岗证等在内的,所有可证明职工与所在单位关联信息的有效材料。相关信息可联网核验的职工无需提供纸质证明材料。

申请条件、办理要件、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及注意事项详见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指南。

四、服务导引

(一)账户查询

职工可关注沈阳公积金小程序“盛金办”或登录沈阳公积金APP查询个人账户状态及账户信息。

(二)业务办理

1.网上服务渠道。通过沈阳公积金小程序“盛金办”、沈阳公积金APP或沈阳政务服务网住房公积金页面办理。

2.线下服务渠道。提取申请人或代办人持相关要件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办理。

3.异地转出业务办理。符合缴存地转入条件的封存账户,可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公共服务”微信或支付宝小程序,或通过缴存地提供的线上线下渠道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出业务。

请符合上述条件的职工及家属及时关注个人账户情况,尽快办理账户转移、销户或合并手续。如有疑问,可拨打服务热线12329或前往各公积金管理部咨询。

本次清理工作事关您的切身权益,敬请相互转告,及时核查个人账户状态,避免因账户长期闲置影响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