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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落实十项措施 全力应对疫情防控工作

时间:2021-05-19   来源: 办公室 文字大小: 打印:打印

本轮疫情发生后,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迅速贯彻国家、省、市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召开专题会议进一步统一思想,要求所属员工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充分认清本轮疫情的严峻性和复杂性,强化底线思维,坚决杜绝麻痹思想,各级领导干部严格履行“一岗双责”,严防发生疫情传播风险,保障全体员工以及办事职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一是全面落实疫情防控举措,中心机关楼、全市14个办事大厅严格落实扫码测温、通风消毒等防疫措施,窗口一线员工做好自身防护,确保自身安全和办事群众安全。

二是严格食堂就餐秩序,执行错峰就餐、分散间隔就餐要求,严禁一桌多人同时就餐。

三是加强物业保安、保洁管理,落实好一日至少3次消杀制度,并做好消杀记录。加强外来人员管控,外来人员无特殊情况不得进入办公区域,如需进入要提前打电话沟通。

四是各服务大厅加强大厅巡视,严格落实好间隔“一米线”管控制度,杜绝出现人员聚集。

五是对进入大厅的办事人员认真排查,落实扫码测温制度,非绿色健康码严禁进入办事大厅,对14天内去过安徽省合肥市、营口市等中高风险地区的外来人员,严禁进入办事大厅。

六是提倡乘坐私家车、绿色出行等,不聚餐、避免去人员聚集场所,平时尽量居家不外出,不去重点管控区域,无必要不离沈。

七是鼓励引导员工,到居住地社区卫生服务站进行疫苗接种。

八是严格执行属地化管理要求,服从社区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管控要求,凡近期去过重点管控区域的人员,返沈后要严格按照市防指部和居住地社区的相关规定执行,做好隔离、核酸检测工作,隔离期满后,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上岗。

九是根据市防指最新通报确诊病例的行程轨迹,加强中心员工及家属的行程排查,对一、二、三密接触人员及时上报,并按照居住地社区管控规定执行。

十是在我市疫情未得到有效控制前,按照“非必要不举办,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从严控制各类线下聚集的培训、讲座、研讨会、竞赛等交流活动。如必须举办,要严格落实主办部门的防控主体责任,将防控工作落实落细,严格做好参加人员排查,确保安全。

(撰稿人:陈  亮 审核人:毕  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