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公积金中心为灵活就业人员“量身定制”政策礼包
时间:2025-07-04 来源: 办公室 文字大小:大中小 打印:打印
一是实行灵活自愿缴存。坚持宽进宽出原则,灵活就业缴存人可自由确定缴存标准、缴存频次和无条件销户提取。缴费标准可根据收入水平灵活确定,每月最低210元、最高6888元,并可根据收入情况随时调整;缴存频次可按收入周期选择按月、按季或按年缴存;不愿继续缴存在没有未还清公积金贷款的情况下可随时注销账户提取存储余额,全面满足灵活就业群体“进、退、调、缴、用”的不同需求。
二是享受同缴同权权益。实行同缴同权,灵活就业缴存人与单位职工同享权益,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租购住房支出,住房公积金余额可直接用于按月冲还贷款、支付租赁保障性住房租金;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用于购买自住住房,贷款申请条件、贷款利率、贷款年限等与单位职工一致。以往,灵活就业人员购房只能选择商业银行贷款,按目前的商业银行和公积金的贷款利率水平来看,以60万30年的贷款为例,建缴住房公积金的灵活就业人员利息支出可减少4.52万元。
三是丰富配套政策福利。灵活就业缴存人缴存的公积金,参照单位缴存职工标准,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依法扣除。对灵活就业缴存人,除享受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1.5%利率结息外,当年新增缴存资金还可享额外的0.5%的利率补贴,合计可达2%,利息收益超目前银行存款水平,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存款收益优势更为明显。今年以来,沈阳已经有15582名灵活就业人员建立了住房公积金账户,开户规模占中心全部新增开户的32.37%;已向灵活就业人员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56笔、2561.6万元。
(撰稿人:王 娜 审核人:毕 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