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推动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全国试点取得显著成效,助力新市民“稳业安居”
时间:2025-11-10 来源: 办公室 文字大小:大中小 打印:打印
自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成功获批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全国试点城市以来,以制度创新精准服务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取得阶段性显著成效。
一是创新缴存机制,实现“宽进宽出、灵活自主”。针对灵活就业群体收入不稳定、流动性强等特点,创新设计“覆盖新群体、设计新产品、建立新机制”的试点路径,全面满足“进、退、调、缴、用”需求。实行“零门槛准入缴纳、无条件销户提取”,取消户籍、社保参保限制,允许在收入中断时补缴,在未缴存期间随时销户提取余额;支持缴存人根据实际收入状况,随时调整月缴存额和缴存频次,实现与收入精准匹配。
二是强化政策协同,确保“同缴同权、普惠增值”。着力破解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住房保障难题,实行灵活就业人员与单位职工同等享受低息购房贷款、租房提取、个税优惠等权益,在此基础上,对当年新增缴存额给予0.5%额外利息补贴,综合收益率达2%(高于银行存款利息),实现缴存增值;联合租赁企业推出“金闪付·乐享租”业务,为使用公积金支付的租客提供租金减免及特价房源等多重优惠;协同商业银行为“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提供最高3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并对首次贷款给予贴息支持。目前已发放个人创业贷款30笔、563万元,为69户个体工商户落实贷款贴息补助11.35万元。
三是实现提质扩面,形成“样板经验、全国推广”。中心实施“一行业一策略”精准宣传,聚焦文化旅游、交通物流、电子商务等新就业形态优势产业,通过定向、定制化政策解读和属地化服务,推动重点行业劳动者灵缴开户占比达30.41%。试点启动以来,全市新增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账户3.6万户,已向灵活就业人员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157笔、总金额7928.6万元,有效满足其购房融资需求,住房保障功能切实发挥。相关试点经验做法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肯定并纳入全国《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经验做法清单》,被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中国建设报》等媒体平台多维报道,公众政策知晓率持续提升,为完善住房保障体系、促进新市民融入城市提供了“沈阳实践”。
(撰稿人:宋 娇 审核人:毕 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