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惠民政策落地见效 物业费提取便捷直达暖民心
时间:2026-08-24 来源: 办公室 文字大小:大中小 打印:打印
为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支持住房消费、保障民生作用,切实减轻缴存职工住房消费支出压力,年初以来,中心优化调整一系列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其中物业费提取业务实现了住房保障的延伸,成为直达民生的暖心亮点。
政策规定缴存人本人及配偶拥有自住住房,且当年未就其他住房消费情形提取过住房公积金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住房物业服务费。其中,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缴存人本人及配偶合计提取额度不超过2000元/年;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缴存人本人及配偶合计提取额度不超过3000元/年,让公积金真正实现“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精准对接职工日常住房消费需求。
政策实施以来,中心不断优化办理流程,畅通线上线下服务渠道,全力保障业务便捷办理,确保符合条件的缴存职工应享尽享。截至8月17日,全市已成功办理物业费提取业务3.01万笔,累计提取金额7578.89万元,有效缓解了职工家庭生活开支压力,惠民政策红利持续释放。
下一步,中心将持续深化公积金制度改革,不断简化办事环节、提升服务效能,推动更多公积金惠民政策落地见效,以更优质、更贴心的服务,切实增强企业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满意度。
(撰稿人:王 娜 审核人:毕 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