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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工作总结和2022年工作安排

时间:2022-07-14   来源:办公室   文字大小:     打印:打印

2021年,沈阳公积金中心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全年各项任务目标,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房住不炒”政策,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政策措施,创新服务方式,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为助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2021年工作回顾

(一)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归集住房公积金266.46亿元,完成全年226亿元计划指标的117.9%,同比增长7.92%;新增开户职工15.45万人,完成全年计划指标的154.46%,同比增长15.82%;提取住房公积金210.7亿元,同比增长8.95%;全年住房消费类提取170.57亿元,同比增长17.51%,占全部提取的80.95%;向26342户家庭投放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89.7亿元,完成全年85亿元计划指标的105.53%;个贷逾期率0.0083%,低于0.11%的全省平均值和0.04%的全国平均值;实现增值收益12.43亿元,完成全年计划指标10亿元的124.3%,同比增长6.16%;住房公积金归集余额826.48亿元,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667.76亿元,资金运用率80.8%,运用率继续保持平稳。

(二)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1.强化归集扩面,资金运营基础更加坚实

一是归集网格化管理初见成效。实行“两库一网格”归集业务管理以来,搜集52723家单位和企业信息,通过数据比对,网格化筛查出33142家单位和企业尚待建制。二是服务窗口前置效果显现。9月各管理部进驻所属区、县(市)政务服务中心企业开办专区以来,办理企业开户476家、职工开户845人、受理业务3688笔,政策咨询2151人次,补齐公积金在开办企业“一站式”服务链条。三是个体工商户建制有所突破。全年为116户个体工商户、429人办理缴存开户,为后续灵活就业人员建制缴存提供有益尝试。四是“降本减负”政策持续落实。灵活执行5%-12%的企业缴存比例区间政策,为563户已建制企业下调缴存比例,为53户困难企业办理缓缴,累计为企业减负1.45亿元,有效缓解企业经营成本压力。

2.调整政策措施,住房保障作用更加突出

一是及时上调系统参数。将资金流动性系数由0.9调整到1,全年增加贷款总量7.76亿元;将个贷还款系数由0.3调整到0.4,户均提高贷款额度8万元。二是压缩时限加速放贷。通过数据共享、并联审批和流程优化,实现公积金贷款3个工作日内、组合贷款5个工作日内即刻放款到账,措施实施以来各方反响非常好。三是适时优化贷款政策。推出“取消提取后准贷时限、延长二手房最高贷款期限、延长贷款偿还期限、允许首套商贷未结清人员公积金贷款购买二套住房”等4项措施,支持保障刚性住房需求。放宽“备案合同提取、离职职工集中封存提取、取消死亡提取公证、准许夫妻双方代办”等4项提取条件,半年时间政策惠及3.46万人,累计提取20.02亿元,极大方便缴存职工提取。四是支持高端人才政策落地。对高端人才实施顶额缴存和1.5-4倍贷款政策,已有4名高端人才享受优惠政策,发放贷款240万元,节省利息24.88万元,支持政策逐步发挥效用。五是编制发展规划。组织完成《沈阳住房公积金“十四五”时期发展规划》编制工作。

3.优化营商环境,政务服务能力全面提升

一是“一网通办”成效显著。在全市首批上线10项提取和6项贷款“一件事”,开展16项业务刷脸认证,实现“掌上办、零要件、秒审批”;60项业务基本实现“全程网办”,线下业务办理量减少50%以上。二是综合窗口服务全面推行。14个管理部全部实行综合窗口服务模式,窗口数量由原来208个压减到138个,覆盖率达到100%,实现业务“一窗办”,大幅提升服务效能。三是“跨省通办”业务全面开展。14个管理部全部开设“跨省通办”窗口,办理“缴存贷款信息查询、正常退休提取、账户异地转移接续”等9项业务,全年信息查询1126.64万次,办理退休、购房提取、单位开户等业务6.82万笔,得到住建部高度肯定,经验做法在全国公积金系统推广。四是热线服务集中统一。将12329热线由管理部分散式接听整合为一个客服集中接听、标准答复、规范办理模式,全年受理各类诉求45.57万人次,回复率、反馈率、及时率均为100%。五是多渠道加强政策宣传。先后召开4次市政府新闻发布会,及时向社会发布最新惠企利民政策措施。中央及省市媒体宣传报道转发166篇。

4.强化风险管控,抵御风险能力持续增强

一是资金运营安全高效。进一步完善资金管理办法,对银行账户、资金结算、财务和业务核算实行“四统一”管理,确保住房公积金资金安全运营。二是业务稽核扎实开展。常态化对“提取、贷款、财务、政策调整”等8项内容进行专项稽核,发现问题543个,整改率达到97.61%,业务标准进一步规范。三是专项整治取得实效。制定行业风险隐患专项整治方案,开展“缴存基数超下限”等7个方面专项整治,共下发7627个整治任务,已全部完成整治验收,整治率100%,数据质量有效提升。四是逾期风险持续下降。开展“贷款逾期清底”行动,对174笔逾期贷款,采取“发送律师函、申请诉讼执行、担保代偿”等方式加大催收力度,成功催收153户,收回欠款724.37万元。五是逾期项目贷款清收取得突破性进展。申请法院重新启动强制执行程序,清收沈河、大东区政府逾期项目贷款2566.76万元,历史遗留问题得到逐步解决。

5.加强法治信用建设,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提升

一是执法体系进一步完善。制定包容审慎免罚制度、措施和清单。实行律师服务包干责任制,组建由“法规稽查部+律师+业务部门”组成的“1+1+N”法律服务专班,及时处理疑难案件,现场协调投诉问题52件,2起案件达成庭前调节。二是企业群众权益得到保障。在全国公积金行业率先执行两年权力救济时效,9起案件得到省高院、市中院支持,行政执法立案3件,为职工追缴公积金9.1万元。三是信用监管体系初步搭建。与市发改委探索建立企业分级分类信用监管,联合制定了单位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将拒不缴存公积金、恶意停缴、欠缴等违法违规企业实施失信惩戒。启动人民银行二代征信系统对个人信贷信息的测试,为全面实施信用监管创造条件。

6.党建业务融合,干部队伍素质全面提升

一是党史学习教育扎实开展。制定党史学习教育实施方案,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开展“亲身体验走流程”等活动,通过亲身办、跟随办、坐窗口等方式,深入查找痛点难点堵点问题77个,并以问题为导向,制定优化提升行动方案,推动学习成果转化。二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原则,定期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将落实情况纳入党支部书记考核内容。组织党员干部集中开展意识形态培训,提升党员干部的政治敏锐性和辨别能力。三是党组织建设不断加强。围绕建党100周年,结合主题党日,组织支部党员参观抗美援朝烈士陵园、诵读红色经典等活动,创建大讲堂,开展7次集中培训,2次业务知识测试,不断加强党员干部理论和业务素质培养,增强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四是正风肃纪持续强化。坚定不移抓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一岗双责”,紧盯“四风”问题,注重廉政文化建设,开展廉政教育提醒谈话159人次。五是干部队伍建设不断完善。按照育选管用要求,树立鲜明用人导向,推荐6名市管后备干部,选派4名同志挂职驻村第一书记,选拔32名同志晋升非领导职务;引进1名博士生、招聘5名全日制本科生充实工作队伍,优化了干部年龄结构和学历层次。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看到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差距。政策措施优化还不够及时,支持刚性改善性合理需求还需进一步提升;制度扩面还不充分,缴存覆盖范围仍需进一步扩大;流动性和个贷逾期等风险依然存在,综合治理能力还需持续用力。  

二、2022年工作安排

2022年,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房住不炒”的定位,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高质量发展为牵引,聚焦企业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对标对表,深化改革和制度创新,转变服务理念,持续优化政策措施,更好满足职工合理住房需求,促进我市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

(一)坚持多措并举,持续加大归集扩面覆盖范围

一是推进灵活就业人员建制。制定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使用办法,积极推动快递员、自主创业大学生、律师等人员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进一步提高非公企业职工、中低收入群体覆盖率,扩大公积金制度惠及面,解决新市民、青年人住房问题。二是加大助企纾困支持力度。推行缓缴、降比承诺制,简化企业调整缴存比例要件,优化办事流程,实行容缺办理,实现减负政策“全程网办”。三是强化建制网格化管理。持续加大未建制单位和企业筛查,建立与工会、工商联、民政等部门信息联动机制,及时掌握新增加会员企业、新组建工会等情况,动态更新两个数据库,清单式精准推进扩面,推动单位和企业能建尽建、应缴尽缴。

(二)深化制度创新,切实增强住房保障性作用

一是实行资金流动性“双向系数”调节。建立“双向系数”调节制度,灵活调节贷款发放额度,保持资金流动性合理充裕,最大限度满足职工购房贷款需求。二是推出“商贷转公贷”业务。制定操作办法,对符合条件的商业贷款转换为公积金贷款,扩大公积金贷款投放总量,切实降低贷款职工购房成本。三是强化住房消费保障。拓宽公积金使用和服务范围,推动实施高端人才、装配式住宅等支持政策;加大对缴存职工支付房租等自助性住房消费支持力度,多渠道满足缴存职工合理住房需求。

(三)强化数字赋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一是持续深化“一网通办”。加大推进“只提报一次改革”,扩大业务数据共享,完善已有“全程网办”各事项环节,增加电子印章应用,提升业务网办质量和效率,继续压减个贷办理时限;扩大刷脸业务,加快异地转移接续等“高频刚需”事项100%“掌上办、跨域办”,加快推进数字化建设。二是实施标准化服务。按照“减、并”原则,减至政务服务事项,全域推行事项清单、审批流程、大厅管理、咨询辅导等标准化。逐步实施管理部服务大厅功能升级改造,统筹规划服务区域,增加智能自助设施,打造全新智慧服务大厅。三是加大“异地贷款”和“跨省通办”业务。放开“异地贷款”业务,在14个管理部和分中心设立异地贷款专区,全面办理异地贷款。探索沈阳都市圈城市业务跨域通办,推动区域一体化协作发展。依托住建部监管服务平台数据共享,进一步增加“跨省通办”业务事项。四是拓展“就近办”服务网点。在13个区、县(市)政务服务大厅公积金窗口全面筹集、个贷业务,在和平、铁西、大东、浑南等城区拓展服务网点,统一业务、人员、服务等标准,运用移动业务办理设备,提供全方位服务。

(四)坚守风险底线,提高风险防范化解能力

一是加强信息安全保障。完善网络安全基础设施建设,设置外网、内网数据访问防护隔离,实行系统安全加密管理。继续进行信息系统三级等级保护测评,提高安全防护能力。二是强化逾期风险管控。持续开展“逾期贷款清底”行动,建立“四清单一责任”工作机制,联合实施智能催收、发送律师函、司法诉讼、担保代偿、强制执行等措施,削减逾期总量、控制增量。三是加大稽核监管力度。推行电子稽查“白名单”核查,完善基础数据质量。对租房提取、政策落实等情况定期开展稽核,针对发现问题开展专项整治,不断完善制度体系,提升风险防控能力。四是持续加强疫情和安全生产风险防控。以最高标准、最严要求,强化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落实安全防控措施,确保人员健康安全。

(五)强化依法行政,加快法治信用体系建设

一是健全行政执法制度。实行执法公示、全程记录、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建立执法人员库、监管对象库、执法事项清单的“一单两库”机制,完善执法制度和清单,实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维护和保障建制单位和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二是加大投诉案件处理。加大“1+1+N”法律服务专班作用,及时协调处理疑难投诉问题;与市法院探索网络微法庭,加快公积金案件调解、诉讼、审判、执行效率。三是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出台并实施单位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健全行业社会信用制度和信用信息数据库,公示单位信用评价结果,切实提高企业依法诚信建制意识。实行个人失信惩戒机制,实施人民银行二代征信系统对个人贷款信用情况的监督,建立全覆盖的诚信监管体系。

(六)突出党建引领,强化忠诚担当

认真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深入推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和组织建设,持续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以全市开展“振兴新突破,我要当先锋”专项行动为契机,树立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当好先锋的精神,提高党员干部攻坚克难、担当作为、勇于争先的责任意识,形成比学赶超氛围和“争、抢、拼”干劲,推动住房公积金高质量发展。

     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