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6年工作总结及2017年工作安排
时间:2017-03-15 来源:办公室 文字大小:大 中 小 打印:打印
去年以来,在下行压力持续加大的宏观经济背景下,面对国家、省、市公积金归集政策、个贷政策的密集调整,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积极应对困难和挑战,无论是国家要求的调基数、降比例等降本减负政策,还是市政府促进房地产市场发展的22条新政及其补充措施,均得到坚决、迅速、有效的贯彻执行,各项主要业务指标均实现较大幅度增长,圆满完成了全年各项任务指标,开创了中心各项工作新局面。
一、2016年工作回顾
2016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管委会的正确决策下,中心圆满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各项任务指标:全年归集住房公积金183.88亿元,同比增长7.79%,完成计划指标的120.97%;投放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181.69亿元,同比增长18.36%,完成计划指标的113.56%;实现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8.52亿元,完成计划指标的117%。截至2016年末,中心资金运用率(含铁路分中心)为103.13%,同比增长11.57个百分点,中心本级资金运用率为108.69%,同比增长12.42个百分点;个贷逾期户数13户,逾期本金7.45万元,个贷逾期率0.0001%,个贷资产质量继续在全国副省级以上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中名列前茅。
(一)住房公积金制度普及工作保持良好态势
中心全年新增开户单位2319户,新增开户人数13.27万人,完成计划指标的132.7%。一是加强住房公积金政策宣传。通过组织政策宣传队、做客新闻媒体、召开新闻发布会、发挥合作银行作用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住房公积金利民惠民政策,引导未建单位主动建制。二是开展住房公积金增人扩面普查。组织增人扩面专职人员,分区划片,包户到人,详细排查辖区内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单位,积极动员经营状况稳定、有一定行业代表性的规模以上企业建制。三是仔细筛查未建制单位、人员信息。协调市人社局、工商局、地税局、各委托银行共享企业信息,完善未建单位数据库;比较单位公积金缴费人数与医保、社保缴费人数差异,解决单位缴存人数与实际在职人数不符、漏缴、欠缴问题。四是规范开展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按照省市优化营商环境要求,本着保障职工权益与维护企业生存发展并重原则,依法依规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全年下达执法检查计划单位100户,已检查98户,办结91户,促成年新增开户职工569人,年新增缴存额789.6万元。
(二)住房公积金归集额实现逆势增长
为化解规范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缴存基数等降本减负政策对资金归集工作带来的影响,中心多措并举,实现年度归集额183.88亿元,逆势增长7.79%:一是着力提升住房公积金缴存质量。细化缴存单位管理,积极开展日常督缴催收,促使缴存单位依法依规按月汇缴住房公积金,我市目前正常缴存单位汇缴率达到98.35%,同比增长1.1%;月汇缴金额升至14.12亿元,同比增长0.71%。二是提高铁路系统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铁路分中心成功协调沈阳铁路局一次性将铁路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从9%上调至12%,月增加归集额5700万元,年增加归集额6.8亿元。三是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去年我市94%以上职工调整了公积金缴存基数,合计97.36万人次,实现月缴存金额增长9778万元,贡献年新增归集额6.28亿元。四是积极开展住房公积金补缴工作。全年协调欠缴单位补缴住房公积金总额5.98亿元,提升归集计划指标完成率3.93个百分点。
(三)以创新担当精神狠抓楼市新政落实
面对诸多困难挑战,中心勇于担当,大胆创新,坚定落实市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及其补充规定,迅速制定了实施细则:一是加大对开发企业的支持力度。取消了楼盘未封顶不予发放公积金贷款的限制,基本实现了我市在售楼盘公积金贷款全覆盖。二是提高贷款额度。将单方缴存最高贷款额度由40万元调至50万元,双方由60万元调至70万元,三方由80万元调至90万元。三是执行“认贷不认房”政策。首次申请贷款或贷款已还清、再次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均视为首套房贷款申请,执行20%最低首付比例。四是允许同时申请两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同一家庭的夫妻双方及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子女可同时申请两套住房公积金贷款。五是支持毕业学生贷款购房。对特定条件毕业生在沈购买商品住房的,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最高贷款额度为单方60万元,双方80万元。六是吸引异地职工来我市安居置业。实施外地贷款职工与本地贷款职工享受同等待遇的异地贷款政策,全年投放公积金异地贷款981户、4.42亿元,同比分别增长87.9%、160%。七是办理公积金组合贷款享受利率优惠政策。积极协调各合作银行在办理组合贷款时,商业贷款部分享受银行最低85折优惠利率。八是在省内率先实施贴息贷款融资。经管委会批准,中心分两期向工、农、建3家银行融资80亿元,截至2016年末已经投放61.19亿元贴息贷款。九是开展公积金个贷业务向银行网点延伸服务。在中心正常受理贷款基础上,充分发挥银行网点多、受众广、效率高的优势,将住房公积金个贷业务延伸至合作银行网点,各行网点全年共办理7233笔公积金个贷业务,放款29.15亿元。
(四)住房公积金促进楼市去库存效果显著
上述政策的实施,取得了明显成效,推动我市住房公积金全年个贷投放金额、支持购房套数、面积均创历史新高,不仅满足了全市中低收入职工刚性、改善型购房需求,而且有效促进了我市房地产业去库存。经统计,中心全年住房公积金个贷投放额(181.69亿元)占全市金融机构普通自住住房信贷投放总额394.97亿元的46%,连续第4年在全市有普通自住住房消费信贷业务的23家金融机构中名列第一。中心全年支持贷款职工购买商品住房40377套、381.76万平方米,分别占全市商品住房销售套数、面积的23.69%、24.38%,为我市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住房安居和楼市去库存做出了积极贡献。
(五)职工基本住房消费提取需求得到充分保障
一是支持职工刚性、改善性住房消费提取。全年住房公积金提取总额130.54亿元,同比增长8.33%,再创历史新高;当年提取额占当年归集额71%,同比增长1%。二是支持租房类提取。全年支持2.27万名租房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2.65亿元用于支付房租,同比分别增长57.8%、46.92%。三是放开无房证不予提取的政策限制。允许在沈购房、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且从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的职工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去年10月8日起,共为1489名职工提取公积金1.02亿元。四是支持大病特困职工提取。全年支持422名大病、特困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1445万元,同比分别增长2%、9%。五是支持父母与子女互提公积金还贷。主借款人可与其父母或子女互用住房公积金进行贷款,互提住房公积金账户可用余额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六是支持学校毕业生提取公积金支付首付。符合条件的大中专毕业生购买商品住房,可提取本人、配偶、父母及法律条件许可的第三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
(六)降本减负系列政策得到有效贯彻
一是规范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凡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高于12%的,已全部调整至12%以下,全年共有812户缴存企业、11.05万名缴存职工下调了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帮助企业减负3.61亿元。二是规范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不得超过我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全年共有1.89万名缴存职工下调了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帮助企业减负1.36亿元。三是困难企业可申请降低缴存比例。困难企业可在5%-12%的缴存比例区间内,申请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全年共有90户缴存企业、3547名缴存职工申请下调了缴存比例,帮助企业减负389.8万元。四是困难企业可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全年共有23户企业办理了住房公积金缓缴审批手续。五是取消二手房公积金贷款评估手续费300元/户。实现了公积金业务零收费。
(七)住房公积金管理运营更为规范安全
一是优化资金管理模式。坚持集中统一管理资金模式,严格执行“日始定时定额账户资金调配、日终零余额清算管理”,保证了资金安全、提高了使用效率。二是加强资金管控力度。按日监控各类账户和资金,按月形成与银行对账情况报告,严格规范各委托银行对账单、业务回单,及时安全调拨资金。三是加强资金流动性风险预警。及时启动了80亿元贴息贷款融资项目,制定了业务管理办法,设计了业务流程,完成了银行招标,实现了系统对接,有效缓解了资金流动性不足压力。四是严控个贷资金风险。制定了《公积金贷款楼盘风险防控管理办法》,加强对开发企业楼盘风险的评估与监控;严把贷款审批关,建立贷款审核、审查、放款、归档、交接分工负责制;不断健全贷款逾期催收机制,全力控制逾期户数、金额。五是严控提取资金风险。实现了与公安、房产、民政、人民银行、各合作商业银行联网核查职工身份信息、房产信息、征信信息、婚姻信息、房贷信息,有效防范了骗提骗贷行为。六是加强审计稽核。应用审计稽核系统对2647.77万笔业务进行日常稽核和预警监控,并开展7次线下专项审计稽核,杜绝了资金运营的系统性风险。七是强化系统安全控制。完成了中心核心业务系统、管理系统、人民银行征信系统、网站系统、客服系统的升级改造,科技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八是做好资产保全。优化了抵贷资产、中介服务机构日常管理,加快了抵押物执行案件推进速度,皇姑区长江街24号抵押房产获得清偿3400余万元,其他案件正在有序推进中。
(八)住房公积金营商环境建设持续加强
一是强化“一站式”服务大厅建设。按照我市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要求,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持续整顿窗口服务作风,规范窗口作息时间;统一公示办事指南、审批流程、办结时限;设置文明服务示范岗,开通便民绿色通道,多个管理部被评为省、市“青年文明号”。二是优化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升级改造了中心门户网站、12329客服热线、手机短信、自助终端、官方微博等信息化媒介,为缴存职工提供便捷服务,特别是加强了住房公积金网上服务大厅系统建设,使全市1.4万户缴存单位、90%缴存职工实现了网上办理公积金缴存业务,该系统被市政府评为“2016年智慧沈阳最优项目奖三等奖”。三是进一步简化业务办理手续。实现与建行、工行、农行、盛京四家商业银行信贷数据共享,实时查询职工房贷信息,无需职工再往返贷款银行打印相关凭证。四是竭诚服务基层一线。全年举办4场新闻发布会,接受辽沈主要媒体专访11次,主动进企业、进楼盘送政策、送服务22次,接受群众咨询2000余人次,培训缴存单位经办员20场,受到广泛好评。五是提升群众诉求回复质量。制定实施《诉求信件回复规范及星级评定标准》《信访维稳工作管理办法》,努力把群众诉求解决在基层和一线,全年各类诉求案件办结率100%、群众满意率87.63%,星级质量评价率为85.9%,位居全市前列,被评为“全省落实民生建议好部门”“全市诉求办理工作优秀单位”“市长信箱办理工作优秀单位”。
(九)中心班子队伍建设取得新成果
一是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学好党章党规,学好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过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推动学习教育从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向全体党员拓展,进一步树牢了“四个意识”,巩固了“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二是着力提升干部员工整体素质和综合能力。围绕全市教育培训工作绩效考核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培训制度,建立健全各项培训机制,系统优化了培训课程,创新了培训方式,结合住房公积金业务变化精选了培训内容,真正把培训做实、做精、做好。三是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做到了“年初有背书、年中有约谈、年末有报告、全年有台账”;保持反腐高压态势,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规范权力运行,认真解决了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四是大力加强机关党建。以创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机关为重点,以开展“一个支部一座堡垒、一名党员一名旗帜、一名团员一颗红星、创百姓贴心窗口”活动为抓手,涌现出一批先进基层组织和优秀个人,中心大东管理部党支部被辽宁省委授予“全省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中心机关党委被市直机关工委评为“全市先进基层党组织”,中心和平管理部党支部书记被评为“沈阳市优秀共产党员”。
(十)机关行政管理工作取得新成果
一是科学编报预决算。保质保量完成2015年决算编制工作,加快执行2016年经费预算,积极推进2017年预算编制工作,在全市决算单位评比中,中心被评为“决算先进单位”。二是规范开展政府采购工作。以规范采购行为为重点,全年完成35个项目、1394.61万元的招标工作。三是扎实做好固定资产管理。顺利完成了中心固定资产报废工作、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固定资产日常管理工作和固定资产卡片修改工作。四是精心开展绩效考评工作。根据市督考办考核实施方案和实施细则,科学制定中心绩效考核工作方案,详细分解量化任务指标,明确责任处室及具体负责人、责任人,精心准备各阶段考评材料,圆满完成年度绩效考评工作。五是有效提高政务运转效率。充分利用省政务网、市政府智慧政务协同办公平台、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办理系统、中心电子政务协同办公门户网和中心政务督察督办系统,大力加强办公自动化建设,着力提升政务运转效能。六是做好做细后勤保障。中心机关及各管理部的各项维修维护、备品发放、预算编制、招标采购、安全保密、扶贫开发、档案管理、车辆管理、保安管理、食堂管理等均规范高效开展。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当前中心发展还存在以下问题和不足:一是我市民营企业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率不高的问题依然突出;二是住房公积金流动性风险和个贷逾期风险日趋严峻的问题依然突出;三是“一站式”服务大厅窗口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不高的问题依然存在;四是个别党员干部作风不实、担当意识不强的问题依然存在。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安排
中心2017年总体工作思路是:全面贯彻落实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按照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总体要求,结合中心工作实际,紧抓住房公积金制度扩面不放松,推动资金归集额稳步增长;用好用活用足住房公积金个贷提取政策,满足职工刚性、改善性购房需求;持续落实降本减负系列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严格管控住房公积金运营风险,确保资金绝对安全;大力提升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水平,打造优质特色营商环境;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扎实推进中心班子队伍建设。
中心2017年主要工作指标是:归集住房公积金172亿元,新增开户人数10万人,投放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160亿元,资金运用率接近100%,个贷逾期率控制在0.003%以下,实现增值收益6亿元以上。
为完成以上任务,中心将重点抓好以下6项工作:
(一)紧盯住房公积金扩面归集工作不放松
在深入落实好国家、省、市降本减负政策的同时,进一步抓好住房公积金制度普及,实现资金归集额的稳健增长:一是深化住房公积金扩面宣传。继续采取媒体宣传、上门宣讲、现场咨询、服务进企业、举办专项活动、制作专题宣传片等多种形式,积极宣传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目的、意义,推动企业建制。二是加快民营企业扩面步伐。修订《关于推动我市民营企业全面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指导意见》,允许民营企业可按5%比例先行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试行《沈阳市灵活从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办法》,鼓励农民工、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建制。三是推进住房公积金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住房公积金行业诚信管理制度,对接沈阳市企业信用平台,公示诚信缴存和失信拒建企业名单,督促缴存单位纠正失信行为,促动拒建企业尽快建制。四是充分发挥合作银行扩面作用。修订完善《沈阳住房公积金归集手续费分配办法》,加大增量考核占比,充分调动合作银行开展住房公积金增人扩面工作积极性。五是继续协调市人社局将依法缴存公积金写入劳动合同。使企业为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成为劳动用工明示约束,从劳动用工源头上促进制度普及。六是深挖存量缴存资源潜能。对比企业五险,加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核定,充分挖掘已建制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潜能。七是加大行政执法工作力度。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推动跨部门联合执法,切实提高行政执法工作效能。
(二)用好用足住房公积金个贷提取政策
一是保持上年个贷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继续深入落实市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及其补充规定,进一步优化完善住房公积金个贷政策实施细则,重点支持中低收入家庭购买中小户型普通自住住房消费需求。二是继续推动楼市去库存。进一步加强与我市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合作,实现全部在售楼盘签约准入住房公积金贷款,并拓展其他无风险楼盘签约范围。三是继续推进贷款贴息融资。在投放完上年80亿元贴息贷款剩余额度的同时,做好本年20亿元贴息贷款融资工作,以进一步缓解流动性不足压力,充分保障职工贷款和提取资金需求。四是完善个贷业务操作规范。重新梳理、统一贷款政策,完善组合贷款、二手房贷款操作流程,精简审核要件、减少审批环节、加强业务培训、提高贷款审批工作效率。五是扎实推进个贷业务延伸银行网点工作。进一步增加银行延伸网点数量,加强对延伸网点银行柜员的监督、管理、考核和经常性业务培训,提升其公积金业务办理水平。六是继续执行相对宽松的提取政策。重点支持职工刚性、改善性住房消费类提取、租房提取、无房证提取以及大病特困提取。
(三)严格管控住房公积金管理运营风险
一是加快推进资金结算平台建设。实现资金跨行、跨区域的实时结算和资金账户的闭环管理,实时全面监控中心资金动态和财务状况。二是制定流动性风险应急预案。设置流动性风险监控指标,增强流动性风险的预测、计量和调控能力;重新梳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制定实施新的提取细则,科学调控提取节奏。三是严防个贷、提取风险。实施《公积金贷款楼盘风险防控管理办法》,加强贷款楼盘风险评估、日常监控;科学调整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增加公积金账户缴存余额倍数控制;进一步健全完善贷款审批工作制度和流程,加强与公安、房产、民政、人民银行、商业银行信息共享,严防骗贷骗提行为。四是严控个贷逾期。制定实施住房公积金贷款贷后管理办法及逾期贷款诉讼操作流程,修订合作银行委贷手续费和担保公司担保服务费考核办法,进一步压低个贷逾期率。五是加强审计稽核。应用审计稽核监控系统全面监控各稽核点位,完整覆盖各业务环节,定期开展专项审计稽核,严防公积金运营系统性风险。六是强化系统安全控制。加快推进综合信息系统(业务系统、管理系统、外围业务系统)升级换代,实现管理主体由人防向机防转变、管理模式由粗放型向精细化转变,内部控制由阶段性向实时性转变。
(四)大力提升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水平
一是加强服务大厅硬件建设。加大硬件设施投入力度,更新前台办公设备,增添便民服务设施,为办事职工营造更为舒适便利的“一站式”服务环境。二是增设住房公积金便民服务网点。经协调市人社局,中心将于今年下半年在我市于洪区正式设立于洪管理部,方便该区企业、职工就近办理住房公积金相关业务。三是严格执行大厅服务制度。全面落实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延时服务制、岗位AB角制等服务制度,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和定期通报。四是严厉整顿窗口服务作风。坚决整治办事拖拉、互相扯皮、效率低下,以权谋私、雁过拔毛,弄权耍威、不负责任、不敢担当的现象和行为,着力打造全国一流的住房公积金窗口服务环境。五是优化完善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以中心门户网站、12329服务热线、手机短信、新浪微博及腾讯微博、自助终端为平台,为缴存单位、缴存职工提供更高水平的信息化服务。六是加快推进网上服务大厅建设。确保下半年上线运行网厅系统二期个人业务版,使缴存职工足不出户即可在网上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试算、预审、预约及各类提取业务。七是深入基层服务一线。加强与各类缴存单位对口联系,主动上门送政策、送服务;组织业务骨干进驻重点楼盘,为贷款职工提供现场服务。八是提升民意诉求办理工作质量。做好各类投诉件办理工作,保证回复时效,提高回复质量,降低投诉总量。
(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
一是严格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准则》《条例》,强化“四个意识”,做到“五个必须”,践行“三严三实”,力戒“七个有之”。二是严肃党的组织生活。坚持“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过双重组织生活、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主题党日等制度,切实提高组织生活质量。三是加强干部员工队伍建设。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风清气正;继续推进岗位轮换,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抓好后备干部、优秀员工队伍建设,形成合理的人才梯队;创新岗位培训方式,不断提高人员综合素质。四是持续推动八项规定落实。综合运用廉政谈话、巡视检查、群众举报等多种形式,让“四风”无处遁形;健全相关制度,严格财务管理,强化资金监管,注重源头治理,铲除“四风”滋生土壤。五是保持反腐高压态势。坚持挺纪在前,通过定期排查权力运行环节,及时发现案件线索,严肃处理违纪人员,切实把压力和责任传导到基层,彻底杜绝发生在缴存职工身边的腐败行为。六是提升反腐倡廉宣教效果。加强法规教育,增强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意识;加强警示教育,用好用活反面教材;选树正面典型,充分发挥模范带动作用。
(六)健全完善机关行政管理
一是科学编制预决算。按实际支出保质保量完成2016年决算编制,认真完成预、决算公开和2018年预算编制。二是规范经费执行管理。进一步压缩“三公”经费支出,深入推进机关节能降耗,努力降低行政经费支出,提高经费使用效益。三是加快政府采购执行进度。合理安排计划时间,争取在10月底完成全年政府采购工作,并加强政府采购审核工作力度,降低废标率、预算损失率。四是深化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对中心待报废固定资产全年分二次进行报废处置,做好固定资产相关软件数据整理工作和固定资产管理软件开发调研工作。五是强化督查督办。充分运用政务督查督办系统,全面加强中心重点工作督查力度,保证中心重要决策部署和领导批示的迅速贯彻落实。六是做好绩效考评。认真编写各季度绩效工作自查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台账,做好考核部门各时间段现场察访核验工作准备,确保年度各项考核任务按时圆满完成。七是强化后勤保障。大力推进精细化管理,进一步做好预算编制、招标采购、备品发放、维修改造、档案管理、车辆管理、物业管理、保安管理、食堂管理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