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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责任 诚信缴存

时间:2012-06-27   来源: null 文字大小: 打印:打印

——中共沈阳市委党校住房公积金诚信单位缴存事迹
    中共沈阳市委党校是市委直属的财政全额拨款单位,于1994年12份在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皇姑管理部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现有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224人。该单位重视住房公积金工作,安排专人管理,并细化工作要求,为单位职工提供优质诚信服务。一是为了维护职工权益,单位经办员每年认真核准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时缴存住房公积金。该单位认识到住房公积金缴存工作关系到每一个职工的切身利益,作为财政全额拨款单位,在实际工作中为了及时上缴,当财政拨款到位后,单位第一时间到中心办理缴存手续,坚决防止因缴存不及时和欠缴使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收入受损。二是单位建立了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管理档案,宣传督促有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按时还贷款,避免因还贷逾期产生不良的个人信用记录。三是该校单位经办员注意自觉加强住房公积金业务学习,及时掌握最新住房公积金政策和业务办理规定,为单位职工做好政策的宣传和解释工作,架设起职工与中心之间的桥梁。住房公积金业务除了缴存、信息变更等单位业务外,还涉及住房公积金提取、转移、贷款等个人业务,为了方便职工办事,该校经办员除单位住房公积金业务外,还注意及时掌握最新的个人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规定,确保单位职工能顺利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