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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查个人征信 确保诚信贷款

时间:2015-12-08   来源: 资金筹集处 文字大小: 打印:打印

    今年以来,受国家政策调控影响,公积金贷款需求一直居高不下。与此同时,贷款逾期量逐渐增加,催收难度加大,因此严把公积金贷款质量关成为公积金诚信贷款管理的一项重要任务,严查个人征信成为诚信办理的关键点。
    2015年11月,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沈北管理部在办理缴存职工公积金贷款时,发现个人征信报告中有“失信者黑名单”字样,前台工作人员及时上报管理部领导,经开会集中审议对此笔个人征信情况作出贷款暂不予受理的决定。据了解,最高人民法院于2013年11月与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签署合作备忘录,共同明确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信息纳入征信系统相关工作操作过程。之后,失信者被执行人黑名单信息将被整合至被执行人的信用档案中,并以信用报告的形式向金融机构的单位提供,供有关单位在贷款审核中予以衡量考虑。
    沈北管理部就此问题召开了业务总结会,对最高人民法院与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签署的合作备忘录进行讲解、学习,并明确在遇到此类情况时的处理方法。由于在个人征信报告中“失信者黑名单”字样不明显,这就需要前台工作人员更加认真仔细、逐字逐句的审核,才能严把征信审核关,真正做好公积贷款风险防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