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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展 无房职工租房自住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意见征集活动

时间:2022-08-18   来源: 客户服务部 文字大小: 打印:打印

一、设定依据:《关于放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政策的通知》、《沈阳市住房租赁试点工作方案》
二、申请条件:

1、提取申请人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

2、提取申请人及配偶在我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房自住的;

3、租住的房屋属性须为住宅;

4、公租房提取的房屋须为公租房或廉租房。

三、办理要件:

1、身份证;

2、公租房提取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租金缴纳收据。

提示:不能联网核验的,须提供对应要件。

1、不能联网核验婚姻信息的,提供《结婚证》(已婚提取申请人提供);

2、不能联网核验银行卡信息的,提供本人一类银行储蓄卡(须为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盛京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

四、提取方式:

1、按年申请提取。在同一自然年度内,提取申请人及配偶就同一房产,可分别申请一次提取支付租房租金,夫妻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规定的提取额度。

2、按月委托提取。提取申请人与公积金中心签定《住房公积金委托按月提取协议》,中心按委托提取协议约定,按月提取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资金偿还租房租金(提取申请人及配偶提取额度不可超过租赁商品住房月提取限额),并将资金存入申请人指定的银行储蓄账户(须为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盛京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提取申请人及配偶不得再以按年申请提取方式提取住房公积金。

当年已按年申请提取的,提取申请人或配偶签定的委托提取协议次年1月1日生效;当年未按年申请提取的,签定的委托提取协议次月生效。

五、办理流程:

(一)柜面办理

提取申请人或代办人(提取申请人配偶)持相关要件(配偶代办须提供身份证,不能联网核验婚姻信息的,还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其他人员代办须提供身份证、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办理。

(二)网上办理

登录沈阳政务服务手机APP、沈阳政务服务网住房公积金页面或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手机APP,根据页面操作提示办理。

(三)委托按月提取办理

提取申请人可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办理,也可登录沈阳政务服务网住房公积金页面或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手机APP,根据页面操作提示办理。

签定委托提取协议应由申请人本人办理,需他人办理的还需提供经公证的授权代办委托书。

六、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