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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关于十四届市委第六轮机动巡察反馈意见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5-09-11   来源:财务会计部   文字大小:     打印:打印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9月25日至12月25日,市委机动巡察组对市直单位购买服务开展了巡察,并于2025年2月12日书面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高度重视,强化政治站位,压实整改责任,深刻认识规范使用财政性资金购买服务的重要性,针对巡察时发现的三方面问题(主要是支出预算管理不够严格,采购交易地点违反规定,串通投标问题依然存在。)精心组织部署,切实做好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截至2025年6月30日前,所有问题均已完成整改。

一是进一步强化预算管理,规范部门预算编制。对培训费等应纳入公用经费列支范围的预算支出事项,编制中严格对应相应政策要求编报。

二是强化财务管理,进一步规范各类支出审批程序。制定印发《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推进和规范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提高预决算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强化社会监督。

三是进一步完善中心政府采购制度。修订印发了《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府采购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优化工作流程、明确时限要求、完善内部审核制度、加强关键环节控制,形成长效制度化工作机制。

四是进一步严格筛选委托代理机构。从省级政府采购网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评价的优质化代理机构中选择中心政府采购委托代理机构,在每次采购工作开展时随机抽取委托代理机构。

五是对委托代理机构建立工作提示机制。采购实施前,对委托代理机构工作进行提示,要求委托代理机构严格规范组织招评标活动,强化评审专家管理,强调必须按规定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展交易,主动接受监管。

六是进一步加强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培训。继续严格执行政府财务会计制度和全市财政预算管理统一要求,积极参与上级部门组织的业务素质培训。并在部室内部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业务学习,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培训。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 系 人:黄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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