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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部门决算(2016年)

时间:2017-07-26   来源:财务会计部   文字大小:     打印:打印

 

   目    录
第一部分  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 收入决算表
三、 支出决算表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主要职能是负责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及执行情况的报告;负责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的记载;负责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审批、保值和归还;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本级
    中心本级内设办公室、人事教育处、法规稽查处、会计核算中心、资金筹集处、个人贷款处、财务计划处、科技信息处、审计稽核处、客户服务处、资产保全处11个部门;另设机关党委,纪检组与监察处合署办公;中心下设和平、沈河、铁西、大东、皇姑、浑南、于洪、苏家屯、沈北、辽中、新民、法库、康平13个管理部。

2. 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铁路分中心

铁路分中心内设综合科、财务科、资金筹集科、个人贷款科、科技信息科、审计稽核科,下设沈阳管理部、大连管理部、丹东管理部、锦州管理部、通辽管理部。

第二部分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部门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8,955.20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8,955.2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955.2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二)支出总计8955.20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5,616.77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667.5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164.7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84.44万元。

2.项目支出3,338.43万元,主要包括18个公积金“一站式”服务营业大厅管理、维护及建设等专项业务费用支出。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四)收支决算增减变化情况

1.收入决算增减变化情况: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8,955.20万元,比2015年财政拨款收入7875.33万元增加了1079.87万元。其中主要原因为:(1)人员增加;(2)工资调整。

2.支出决算增减变化情况:2016年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支出总计8955.20万元,比2015年支出决算数7875.33万元增加了1079.87万元。其中主要原因为:(1)人员增加;(2)工资调整。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6年整体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6年度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为0万元,因此2016年度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全部为当年发生的支出,共计8,955.20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全部为住房保障(类)城乡社区住宅(款)住房公积金管理(项),其中:基本支出5,616.77万元,项目支出3,338.43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0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7.66万元,公务接待费0.1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99.22万元。

由于2015年度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经费来源是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2016年度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经费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因此2016年度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与2015年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无可比性。

2016年度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具体说明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7.66万元,主要用于经住建部、市外办、市财政局审批合格,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铁路分中心主任(1人)赴美国参加由国家住建部组团的“住房贷款证券化培训”费用;2016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1人次。

2.公务接待费0.12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城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团队调研学习有关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及住房公积金管理等先进经验的公务招待费用,2016年公务接待累计2批次,共9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99.2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9.22万元。2016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29辆。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一般事业单位,不属于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所以没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此项不作说明。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94.6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84.2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10.3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394.6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3.0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24%。

3.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共有车辆29台,全部为一般公务用车;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2台(套)。

4.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6年,按市财政局要求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民生、重点项目办事大厅专项业务经费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拨款1589.32万元。绩效评价结果为:办事大厅专项业务经费确保了中心18个办事大厅的安全高效运营。通过专项业务经费的支出,一是强化了“一站式”服务大厅建设;二是确保了公积金系统正常运转;三是使市政府促进房地产市场发展22条新政及其补充措施得到了坚决、迅速、有效的贯彻执行;四是保证了公积金营商环境不断改善,被评为“全省落实民生建议好部门” “全市诉求办理工作优秀单位” “市长信箱办理工作优秀单位”。2016年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全年归集住房公积金183.88亿元,同比增长7.79%;投放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181.69亿元,同比增长18.36%;实现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8.52亿元,完成计划指标的117%。中心全年新增开户单位2319户,新增开户人数13.27万人,完成计划指标的132.7%。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应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住房保障(类)城乡社区住宅(款)住房公积金管理(项):反映经财政部门批准用于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的管理费用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6决算.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