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时间:2025-03-12 来源:法规稽查部 文字大小:大 中 小 打印:打印
2024年,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目标,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工作部署,将法治理念贯穿于住房公积金管理与服务全过程,扎实推进法治建设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现将中心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法治建设工作机制
中心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成立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中心党组书记、主任担任组长,副主任担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小组成员,明确工作职责,统筹协调推进法治建设各项任务。同时,根据人事变动等原因,及时调整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法治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确保法治建设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制定并印发《2024年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沈住公发〔2024〕34号),明确“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不断提高中心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水平,促进住房公积金事业在法治轨道上健康发展。
(二)完善制度体系,夯实法治建设制度基础
一是全面开展文件清理工作。中心根据上级相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对以中心名义制发的文件进行全面清理。经过清理,废止文件121件,确保中心各项业务办理有章可循、规范高效、适用准确。二是制定完善相关规范性文件。不断加强法规制度建设,制定完善《沈阳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管理办法》《沈阳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办法》《沈阳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沈阳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行政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2024年修订)》等5部规范性文件,明确业务办理流程、审核标准及办理时限等,减少随意性,防止出现违规操作和权力寻租现象,保障广大缴存单位和职工合法权益,为进一步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奠定坚实制度基础。
(三)规范执法行为,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一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不断强化行政执法人员培训,严格落实持证上岗制度,制定执法人员年度培训计划,培训涵盖相关法律法规、执法程序、案例分析等内容,提升执法人员能力素质。今年集中组织轮训2次,分3批次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严禁未通过执法资格考试人员从事行政执法工作。截至2024年底,清理退休执法人员1名,新增行政执法人员14人,持证执法人员共计84人,公职律师1人。二是严格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制定《沈阳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管理办法》,明确案件受理、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各环节要求,确保行政执法行为合法、规范、公正。积极探索对执法对象包容审慎的柔性工作方式,指导管理部、分中心在工作中靠前服务、以案释法、以情动人,尽可能在行政处理前引导企业主动整改,让企业在“有温度的执法”氛围中,获得容错纠错机会和改进空间。三是深入落实专项整治工作。按照省、市两级司法部门及省住建厅工作部署,结合工作实际,成立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暨“清风执法”专项监督工作专班,印发《2024年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沈住公发〔2024〕29号)《沈阳住房公积金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任务分解表》,任务逐项落实。2024年,共承担42项任务,已全部整改落实完毕。四是发挥执法监督职能作用。加强与信访平台、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等监督渠道信息共享,对投诉企业欠缴、少缴等问题,第一时间指定责任部门,按规定时限妥善处理。2024年,共受理投诉企业少缴、欠缴案件960件,办结各类信访案件48件,为职工追缴住房公积金867.1万元,未发现行政执法人员违规违法问题。
(四)加强宣传教育,积极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一是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将法治学习纳入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和干部培训计划,重点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党内法规等法规文件。印发《2024年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普法责任清单》(沈住公发〔2024〕40号),细化普法内容,增强普法针对性、时效性。组织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依托“辽宁省干部在线学习平台”学习依法行政相关课程,建立“学习日”制度,印发《关于充分运用好“学习日”制度开展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学习的通知》,系统学习党内法规制度和国家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干部队伍法治思维。二是深入一线开展法治宣传。在办事大厅发放宣传资料,向办事群众普及住房公积金政策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组织各管理部、分中心利用开展“金服务”时机,走进园区、社区、广场、企业、校园等,面对面为企业群众答疑解惑,有效提升住房公积金政策法规知晓率。2024年7至9月,创新开展“夜宣传”活动,走进繁华商业街区、夜市广场等宣传政策法规,服务群众4380名,发放宣传资料1600份。三是创新宣传手段提高宣传效能。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通过发布短视频、开展政策解读等方式,提高政策宣传效果。创建“金今乐道”直播间,2024年开展10场直播,累计观看8.2万人次,视频号总浏览量达70万人次。制作生动有趣的微视频、微电影、微动漫等法治作品,2024年中心5部法治文化作品入选“沈阳市法治文化作品征集展播”。
(五)优化政务服务,推进法治营商环境建设
一是持续优化政策措施。针对房地产市场严峻复杂形势,中心及时推出“提高贷款额度、降低首付比例”等31项政策措施,逆周期政策效果明显,个贷投放逆势增长,比去年同期多投放6.69亿元,发挥重要支撑作用。2024年11月份,沈阳公积金密集出台优化政策举措被央视报道。二是加大对新市民、青年人租房支持。按实际房租足额提取住房公积金,做到职工租房应提尽提,中心租房提取政策纳入住建部首批典型经验在全国行业系统推广。三是积极助企纾困。支持生产经营困难企业缓缴或低于5%比例缴存,最低可降低至1%,2024年共计帮扶158家企业,涉及资金864.7万元。四是高标准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全面梳理业务流程、打通业务堵点,实施流程再造,率先实现“公积金提取、贷款”等10类26项“一件事一次办”,创新“险金共缴”,大幅提升企业群众办事便利度。中心深化窗口服务改革、实施“只提报一次材料”的经验做法,在全市深化窗口改革优化政务服务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交流。五是提升跨域服务效能。建成都市圈住房公积金一体化服务平台,取消圈内异地账户转移接续等待6个月的限制,实现“即申即转”,圈内通办业务1.3万笔、7.3亿元。都市圈内取消异地购房提取户籍证明等政策被评为“第二届辽宁省制度创新奖励一等奖”,都市圈住房公积金一体化建设成果入选市营商环境优秀创新案例。
二、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法治意识需进一步提升。部分干部职工对法治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法治思维还不够强,运用法治方式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有待提高。二是处理投诉问题压力增大。受宏观经济环境影响,企业经营面临较大压力,职工投诉企业少缴欠缴问题大幅增加,不断创新工作方式,以柔性执法化解企业、职工之间的矛盾,还需进一步探索。三是法治宣传创新手段不足。法治宣传形式和手段还不够全面,宣传内容主要集中在法律法规条文解读和政策宣传上,在法治文化建设等方面仍有挖掘空间,扩大宣传效果,吸引群众主动参与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2024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中心党组书记、主任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纳入单位重点工作任务,推动住房公积金事业在法治轨道上健康发展。一是带头组织专题学习。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长期坚持的政治任务,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的学习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认真组织学习研讨,确保学习效果。二是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规范行政检查行为,树立“检查即服务”观念。对于按照中心信用等级评定标准评定为A级的优质单位,本着对企业“无违规不打扰”原则,免予实施计划检查。探索“非现场”的检查方式,尽量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的干扰。2024年,对2家信用A级企业免于行政检查,对1家企业实行全过程线上检查。三是建立纠纷调解机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建立“逢诉必调”工作原则,积极推行柔性执法,将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2024年,中心共受理投诉案件960件,仅立案63件,其余全部通过调解方式处理,既降低了行政成本,又提高了行政效率。四是执行决策法定程序。为确保决策合法合规,建立健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在涉及政策调整、资金使用、合同拟制等重大决策时,均进行合法性审查,避免潜在法律风险。2024年经合法性审查出具法律意见68份。五是深化法治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让住房公积金制度惠及更多群众。经过积极申请,2024年11月,住建部正式批复沈阳成为东北唯一的全国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城市,现场会在沈阳召开,由中心承办并作经验交流。六是加强部门沟通协调。与市中级人民法院建立府院联动机制,于2024年12月签署《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建立府院联动机制的备忘录》,在行政诉讼案件诉前调解、疑难案件商讨、交流学习培训等方面加强合作交流,有效促进中心依法行政水平提升。
四、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工作安排
(一)持续强化法治意识
进一步丰富学习形式和内容,创新培训方式方法,将法治教育纳入干部职工日常培训体系,健全完善日常培训制度,按要求完成每人每年不少于60学时的公共法律知识、业务知识和行政执法技能的培训。定期开展法治专题培训,邀请市司法局、市法院等部门工作人员,结合日常工作实际,为中心职工进行依法行政授课,持续强化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能力。
(二)强化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制定行政执法操作规范,强化柔性执法,坚持“无事不扰”原则,探索不见面执法、线上执法等新模式,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强化执法培训,严格落实持证上岗制度,执法考试应考尽考,确保满足本部门执法需求。
(三)持续增加法规政策供给
准确把握上级政策方向,落实租购并举制度要求,积极回应群众关切,持续优化完善提取、贷款等政策,打好政策“组合拳”。进一步优化公积金贷款利率认定标准、支持家庭多套商贷提取、取消商转公贷款限制条件等,充分释放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潜力。以纳入全国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城市为契机,建立住房公积金“强制缴存+自愿缴存”新模式,加大对灵活就业人员政策支持力度,不断扩大制度覆盖范围。
(四)深化府院联动机制建设
持续加强与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沟通协调,实现行政与司法的良性互动,提升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水平,促进住房公积金事业在法治轨道上健康发展。力争在行政诉讼诉前调解、疑难案件会商、学习交流培训、公积金服务进法院等方面取得进展。确保对案件的处理合法、合规,保证类似案件得到相对一致的处理结果,维护司法公正和权威,不断巩固双方合作根基。
(五)加强行政执法系统规划建设
围绕中心第五代系统建设规划,把行政执法纳入数字化体系中,不断深化行政执法信息系统建设,实现投诉案件从受理到归档全过程电子化管理,规避在行政处理过程中程序不规范、文书制定标准不高、处理超过法定时限等问题。同时,利用大数据技术,对公积金执法数据进行深度挖掘和分析,实时监测企业的缴存情况,建立风险预警模型,及时发现潜在的违规行为和风险点。
(六)深化法治与业务融合
持续完善住房公积金法规制度体系,围绕业务发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制定出台相关政策法规,为住房公积金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将法治理念贯穿于业务流程全过程,加强对政策法规的合法性和公平竞争审查,确保各项业务在法治轨道上运行,不断提升住房公积金管理和服务水平。
(七)不断深化信用监管
推进住房公积金系统内单位体检评级,构建全缴存单位信用评价模型,为缴存良好的诚信企业拓展信用融资增值服务;完善个人信用管理办法,将缴存人提取、贷款等公积金使用情况纳入个人信用评价维度;建立灵活就业人员风控模型,有效防控灵活就业人员贷款风险,实现信用监管全覆盖。
(八)创新法治宣传方式
充分利用新媒体、自媒体渠道,打造多元化法治宣传平台。制作更多生动有趣、通俗易懂的法治宣传短视频、动漫、漫画等作品,借助公众号、视频号等热门网络平台进行广泛传播。结合工作实际,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打造具有住房公积金行业特点的法治文化阵地,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