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第十七届四次会议(第0112号)《关于在沈抚新区设立公积金办理机构的建议》的答复
时间:2025-04-01 来源:办公室 文字大小:大 中 小 打印:打印
关于市人大第十七届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
和意见第0112号(会议期间)的答复
唐漫代表:
您在市人大第十七届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在沈抚新区设立公积金办理机构的建议》收悉。我中心高度重视,积极推动落实,现结合相关工作,就您提出的2个问题和2个建议答复如下:
一、关于未在沈抚新区设置办理公积金部门问题和调研是否具备在沈抚新区开设新网点建议的答复
为切实解决沈抚新区缴存职工办理公积金业务不便的问题,我中心经调研论证后,已于2024年12月23日派专班进驻沈抚新区市民服务中心,设立公积金综合服务窗口,常态化开展公积金政策咨询、业务办理等全口径服务,具体包括:
1.单位业务:缴存登记、基数调整、账户变更等;
2.个人业务:公积金贷款申请、购房提取、租房提取、离职提取、“商转公”贷款等;
3.便民服务:对要件齐全的业务实行“一次办结”,并提供政策宣传手册,全面解读政策流程及全市各网点信息,方便群众就近办理。
二、关于“商转公”贷款政策未覆盖到沈抚新区问题的答复
您关注的沈抚新区“商转公”贷款业务已于2024年10月8日正式实施,政策规定:将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纳入“商转公”贷款政策覆盖范围,符合条件的缴存职工可向沈阳公积金中心申请“商转公”贷款。此外,中心又优化多项“商转公”贷款政策,比如取消原商业贷款已偿还年限限制,取消家庭唯一未结清商贷限制,支持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办理“商转公”等。上述政策在微信公众号、新闻媒体等渠道进行了广泛宣传。未来我中心制定实施的增量“商转公”贷款政策均适用于沈抚新区。
三、关于加强公积金政策宣传和公布服务网点建议的答复
我中心已印制发放近万份《住房公积金政策通》宣传册,详细介绍最新提取和贷款政策内容,并利用微信公众号(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网站、视频号直播等平台,发布政策多渠道宣传推广公积金政策及操作指南,不断提高政策知晓度。年初以来,我中心在微信公众号发布政策服务类宣传信息29条、官网在线回复政策咨询160条、政策直播在线观看人数达1.1万人。同时,在《住房公积金政策通》宣传册和网上服务渠道中,均公布了沈阳市和沈抚新区住房公积金服务网点的详细地址。2025年2月14日,我中心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一则《关于新增沈抚新区公积金服务网点的通告》,通过文字介绍和短视频方式,对办理业务范围、服务地点、办理时间、交通指南等进行了重点宣传。
下一步,我中心将持续聚焦沈抚新区缴存职工实际需求,根据实际业务量动态调整窗口资源配置,定期开展政策宣讲活动,加强与沈抚新区政务服务的联动,探索“线上+线下”融合办理模式,提升群众办事体验,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为沈抚新区缴存职工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住房公积金服务。最后,再次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欢迎继续监督并提出宝贵意见,共同推动住房公积金服务高质量发展。
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3月7日
(联系人:韩丛立,联系电话:239312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