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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客户服务部解答市民公积金常见问题

时间:2019-10-23   来源:客户服务部   文字大小:     打印:打印

问题一:在铁岭缴存的公积金可以在沈阳申请公积金贷款吗?

答:在辽宁省内各城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符合购房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政策的前提条件下,购房职工可持缴存住房公积金所在地管理中心开具的缴存证明及购房合同及材料到购房地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

您可咨询异地管理部,电话:23751057浑南新区沈营路29-14号(哈尔滨啤酒厂对面)。
问题二:在沈阳租房申请提取公积金需要什么手续?

答:1、身份证(已婚提取申请人夫妻双方均须提供);

2、《居民户口簿》或《结婚证》(已婚提取申请人提供);

3、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提取申请人银行储蓄卡(须为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盛京银行、中国银行)。  

4、自租房提取提供《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问题三:现金全款购买住房后如何申请提取公积金?

答:办理要件:

1、身份证(已婚提取申请人夫妻双方均须提供);

2、《居民户口簿》或《结婚证》(已婚提取申请人提供);

3、《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

4、《契证》(无《契证》的,须提供纳税申报表);

5、持外市地《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提取的,须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或《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和提取申请人或配偶外地户籍证明;

6、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提取申请人银行储蓄卡(须为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盛京银行、中国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