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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李露萍在“沈阳全面优化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 更好支持新市民、青年人解决住房问题 ”新闻发布会上的发布稿件

时间:2023-06-07   来源:资金筹集部   文字大小:     打印:打印

各位媒体朋友,大家上午好!

为全面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重点支持新市民、青年人解决住房问题,落实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住房制度总要求,中心决定全面优化租房提取政策,加大对租房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更好发挥住房公积金支持职工住房消费作用。

一、分类调整租房提取额度

(一)职工租房未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单身职工租房提取额度不超过1400元/月;已婚职工本人及配偶合计提取额度不超过2200元/月。

(二)职工租房已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按实际房租支出提取住房公积金,且单身职工租房提取额度不超过1800元/月;已婚职工本人及配偶合计提取额度不超过2800元/月。

(三)多子女家庭职工或租住保障性租赁住房职工,已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职工本人及配偶合计提取额度按照实际房租支出足额保障。

二、合理提高租房提取频次

未办理委托按月提取的租房职工,可不定期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最大提取频次为12次/年。职工本人及配偶当年合计租房提取额度,按相应提取情形不超过年度实际房租支出或租房提取额度上限。

本办法自2023年6月1日起执行。除本办法所涉及的内容外,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条件、办理要件、办理流程等仍按现行有关政策执行。

下一步,中心将着力完善沈阳市住房租赁生态场景建设,加快推进与住房租赁企业的业务合作,与中国建设银行建融家园项目实现系统对接,实现职工“租房一件事”全链条办理。即:职工通过住房租赁企业线上提交租房申请,签订租赁合同的同时,可选择提取公积金直接支付房租给住房租赁企业,无需再单独申请提取公积金。使用公积金直付房租的职工,还可享有住房租赁企业面向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提供的特价房源、租金优惠券、搬家礼包、微信立减金、家庭财产财保险等租房优惠支持。

(新闻助理:李晓研    办公电话号码:239354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