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辅助浏览工具条

《关于简化死亡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的通知》解读

时间:2021-12-01   来源:资金筹集部   文字大小:     打印:打印

一、关于第一顺位继承人的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编第二章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关于对已故职工住房公积金继承分配问题的解释

第一顺位的任一继承人均可持规定要件申请提取已故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人提取住房公积金,应尽保管义务,并承诺依法与其他全体继承人协商分配所提取的款项,不影响其他继承人的继承权利。

三、简化死亡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后对继承人办事有哪些好处?

取消第一顺位继承人提取的公证书要件后,一是可简化提取程序,继承人只需提供必要的身份及与已故职工的关系证明,即可办理提取;二是可减轻继承人的经济负担,取消公证环节,继承人无需支付公证费用;三是可实现提取业务的全程网办,方便继承人办理提取业务。



文件链接:关于简化死亡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