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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统一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核算标准的解读

时间:2019-05-13   来源:资金筹集部   文字大小:     打印:打印

一、政策制订依据

《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标准》(GB/T51353-2019)

二、举例说明

职工现金购买一处住房,价值35万元,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共有32万元,其中定期余额30.2万元(每年6月30日已结息转存的金额),活期余额1.8万元。统一核算标准前,职工可提取30.2万元,统一核算标准后,职工可提取32万元。



文件链接:关于统一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核算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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