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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延长阶段性支持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政策执行期限的通知》解读

时间:2024-09-30   来源:资金筹集部   文字大小:     打印:打印

一、《通知》出台背景

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期间,中心阶段性实施支持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政策,大幅缓解了职工购买自住住房的资金压力,有效提升了职工的购房意愿和能力,对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通知》实施时限

本次出台的支持政策是对2024年阶段性支持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政策的延续,购房时限与提取时限均在原有时限基础上向后延长了9个月。即,2024年4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间在我市购买自住住房的,职工本人及配偶均可在2025年8月31日以前,享有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政策的支持。

文件链接:沈住公发〔2024〕56号 关于延长阶段性支持职工提取...

文件链接:关于延长阶段性支持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

文件链接:图解:《关于延长阶段性支持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