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辅助浏览工具条
沈阳公积金
手机客户端二维码
沈阳公积金
官方微信二维码

《关于分阶段解决职工房证超期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问题的通知》解读

时间:2024-09-30   来源:资金筹集部   文字大小:     打印:打印

一、《通知》出台背景

2024年以前,中心一直执行职工全款购买住房需限期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规定。今年3月开始,中心全面取消了全款购房提取时限,职工新购买住房无需面临房证超期不能提取问题,可随时提取住房公积金。但以往“房证超期”职工未提取问题仍待解决。

二、《通知》出台效果

分阶段解决职工房证超期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问题,一方面能够更好保障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权益,让因各种原因没能及时提取公积金的职工都能补提,提升职工缴存使用公积金获得感;另一方面,可以更多释放住房公积金资金给缴存职工,以满足职工家庭潜在的改善性住房资金需求。

三、举例说明

例:缴存职工李某与配偶于2020年3月1日在我市全款购买自住住房,购房款40万元。夫妻双方在购房两年内未就该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按原有政策,已不再支持就该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本次政策出台后,李某与配偶可不再受限于购房时间,自行选择时间就该住房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最大提取额度不超过2022年3月1日时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且不超过购房款40万元。

文件链接:沈住公发〔2024〕58号 关于分阶段解决职工房证超期...

文件链接:关于分阶段解决职工房证超期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问...

文件链接:图解:《关于分阶段解决职工房证超期不能提取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