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高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实施细则(2024版)》解读
时间:2024-10-08 来源:个人贷款部 文字大小:大 中 小 打印:打印
一、政策背景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人才服务保障工作,营造“近悦远来”的人才发展生态,在原有高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基础上,优化了高层次人才贷款申请条件,增加了对高级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政策。
二、政策适用对象
本细则适用的高层次人才包括:经市人社局或所在单位(机构)认定的,A、B、C、D类人才和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才;技能劳动者中取得高级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技能人才。
三、人才认定事宜
1.ABCD类人才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须经市人社局认定后,方可享受1.5-4倍公积金贷款限额政策优惠。人才认定标准以市人社局公布的文件为准。
2.已取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高级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技能人才,无需再认定。
四、注意事项
经认定的人才和取得技能等级证书的高技能人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只需口头向公积金中心提出享受贷款限额倍数优惠政策的申请,无需额外提供人才证明,公积金中心会联网核查人才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