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基数的通知》的解读
时间:2024-11-19 来源:资金筹集部 文字大小:大 中 小 打印:打印
一、《通知》调整依据
1.《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2.《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标准》(GB/T 51271-2017)
二、举例说明
我市和平区缴存职工王某2024年度月平均工资为1950元,单位及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5%。2025年1月起,王某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应按2100元核定,月缴存额为210元。
三、办理途径
2025年1月起,各单位公积金经办员可登录沈阳政务服务网住房公积金页面或“盛金办”沈阳公积金微信小程序,在缴交2025年1月份住房公积金时调整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四、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基数
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参照单位职工执行。灵活就业人员可在规定范围内自行确定缴存基数,缴存基数上限为28704元,缴存基数下限为2100元(2025年1月起执行)。
文件链接: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基数的通知
文件链接: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基数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