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沈阳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管理办法》的解读
时间:2024-12-31 来源:法规稽查部 文字大小:大 中 小 打印:打印
一、制定目的
为进一步明确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的程序和标准,规范沈阳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质效,保障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公平性和权威性,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沈阳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二、主要内容
(一)总则
明确了《管理办法》的制定依据、适用范围、基本原则、执法行为等内容。
(二)行政执法机构和人员
规定了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机构的设置、职责和执法人员的资格条件、培训考核等内容。
(三)行政执法权限范围
明确了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的范围,包括行政检查、其他行政权力和行政处罚,并对骗提、骗贷行为的后果加以说明。
(四)行政执法程序
1.明确行政检查的形式分为年度计划检查和适时开展行政检查,并对年度检查计划抽取、编制、报批、公示、执行等程序进行明确。
2.明确其他行政权力和行政处罚的内容,规定了案件受理的程序,包括:普法调解、初核立案、调查取证、法制审核、告知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强制执行催告、申请强制执行等环节的要求,并规定了其他行政权力和行政处罚的处理时限。
(五)监督
建立了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的监督机制,包括内部监督、外部监督和社会监督等,明确了行政执法人员违法执法的法律责任和单位、个人阻碍执法的法律责任,确保行政执法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
(六)附则
规定了《管理办法》的解释权、施行日期等内容。
三、制度意义
(一)适应公积金制度发展的需要
在实际工作中,存在用人单位不依法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以欺骗手段提取本人或他人住房公积金、职工以欺骗手段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等问题。制订《管理办法》,可以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在本市的实施,便于加强对我市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和监督。
(二)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需要
制订《管理办法》,可以明确行政执法的主体、对象、程序和标准,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为加强我市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工作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三)不断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需要
一些用人单位不依法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不仅损害了职工的合法权益,也影响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公平性和可持续性。制订《管理办法》,可以加大对用人单位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