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普法责任清单》政策解读
时间:2025-07-29 来源:法规稽查部 文字大小:大 中 小 打印:打印
为进一步压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2025年普法责任清单。
一、总体目标
以增强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为核心,通过细化普法内容、范围和重要时间节点,提升中心干部职工法律意识和公众对住房公积金等相关政策法规的知晓度,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有序开展,为住房公积金事业的健康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普法内容
(一)共同普法责任
1.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其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本年度至少组织1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通过门户网站、现场等阵地开展,由相关责任部门于12月底前完成。
2.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以全民普法40周年为契机,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第五个“民法典宣传月”、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等活动,组织员工参加行政执法考试,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载体进行,由相关责任部门于12月底前完成。
3.做好民营经济领域重点普法。重点宣传《民营经济促进法》《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沈阳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等,提升政策知晓度,促进业务指标增长。借助政府网站、广播电视等平台,由相关责任部门于12月底前完成。
4.宣传与推动高质量发展相关普法。围绕生态文明建设、公共安全、扫黑除恶等领域,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组织学习《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等,提升执法人员能力。通过门户网站等载体,由相关责任部门于12月底前完成。
5.开展法治乡村建设普法。结合乡村振兴,宣传《乡村振兴促进法》《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及灵活就业人员公积金缴存政策等。通过门户网站等载体,由相关责任部门于12月底前完成。
6.强化重点群体法治意识。落实相关学法制度,组织中心领导干部集体学法1次、开展法治专题讲座2次,中心干部职工年度自学相关法律知识不少于24学时。通过门户网站等载体,由相关责任部门于12月底前完成。
7.落实上级关于法治宣传决策部署。制定印发中心普法责任清单,参与相关法治宣传活动,各管理部、分中心11月底前报送普法落实情况。通过门户网站等载体,由相关责任部门于12月底前完成。
8.学习宣传党内法规。将党内法规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列入“三会一课”学习内容,提升党员政治素养与纪律观念。通过中心网站等载体,由相关责任部门于12月底前完成。
(二)中心专属普法责任
针对全市行政事业单位、企业和职工及社会公众,在民法典宣传月、“5·15”政务公开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主要宣传《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辽宁省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沈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本市公积金最新政策法规。通过中心网站、公众号等载体,由相关责任部门于12月底前完成。
三、工作要求
1. 组织领导:成立以党组书记、主任为组长的普法责任领导小组,充分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2. 责任细化:将普法责任分解到岗到人,党员领导干部需自学法律知识,推进普法与业务工作融合。
3. 形式创新:依托新媒体、网站等载体,构建立体普法格局,在重要节点开展普法活动,提升公众参与度。
4. 信息报送:各部门及时总结报送普法经验做法,中心对各部门普法工作定期评估,并将普法情况纳入季度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