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0年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0-03-26 来源:法规稽查部 文字大小:大 中 小 打印:打印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政府“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以下简称“重强抓”)专项行动工作部署,科学把握重要工作事项调度,推动2020年各项工作任务全面完成,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按照《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市政府“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沈政办发〔2020〕14号)要求,结合中心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任务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以及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以2020年市政府“重强抓”专项行动任务为基础,结合市《政府工作报告》、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市政府全会工作部署、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决策要求,按照全面覆盖、重点突出、精准聚焦的原则,确定2020年中心“重强抓”专项行动重点推进任务20项。
(一)突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和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根据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的各项工作要求,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坚决落实国家住建系统关于妥善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相关要求,纾解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全力支持企业经营发展。坚持“双线作战”,既要确保疫情防控精准到位,又要有序恢复生产生活,做好公积金管理与服务工作。坚持“两手抓”“两手紧”,努力实现“两手赢”。(牵头部门:办公室;责任部门:各部室、分中心)
(二)实现沈抚新区公积金服务同城化
任务1:2020年市政府“重强抓”专项行动目标任务:推进住房公积金转移接续和异地贷款,沈阳市会同沈抚新区不断完善异地贷款服务,满足两地缴存职工跨地区购买住房的资金使用需求。住房公积金转移接续功能已实现;贷款方面,5月底前,中心由担保公司负责定期取件并代办抵押备案环节,开展公积金贷款服务。同时,督促与推动沈抚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尽快升级网上抵押登记系统,早日实现公积金贷款网上抵押。(牵头部门:办公室;责任部门:资金筹集部、个人贷款部)
任务2:12月底前,实现沈抚新区职工在沈阳办理公积金业务。(牵头部门:办公室;责任部门:资金筹集部、个人贷款部)
(三)支持职工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
3月底前,研究制定相关提取政策,4月份,对符合条件的缴存职工及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责任部门:资金筹集部)
(四)加强资金归集,夯实运营基础
6月底前归集住房公积金,90亿元;9月底前归集住房公积金140亿元;12月底前归集住房公积金193亿元。(牵头部门:资金筹集部;责任部门:各管理部、铁路分中心)
(五)增人扩面,扩大制度保障范围
6月底前新增开户人数3.2万人;9月底前新增开户人数6.4万人;12月底前新增开户人数10万人。(牵头部门:资金筹集部;责任部门:各管理部、铁路分中心)
(六)科学投放,发挥政策性贷款保障作用
6月底前个贷投放30亿元;9月底前个贷投放63亿元;12月底前个贷投放共85亿元。(牵头部门:个人贷款部、审贷中心;责任部门:各管理部、铁路分中心)
(七)防范个人贷款逾期风险
加强贷后管理,每季度末均确保逾期率控制在0.05%以下。(牵头部门:个人贷款部;责任部门:各管理部、铁路分中心)
(八)保持合理资金运用率,防范资金流动性风险
每季度末均确保资金运用率达85%以上。(牵头部门:综合计划部;责任部门:资金筹集部、个人贷款部)
(九)满足中低收入职工家庭购房贷款需求
每季度末均确保支持购买首套住房贷款户数,占本年贷款总户数(下同)的70%以上;中低收入家庭贷款户数,占70%以上;购买面积低于120平米住房贷款户数,占70%以上。(牵头部门:个人贷款部;责任部门:各管理部、铁路分中心)
(十)建立租购并举住房制度,支持职工住房消费提取
6月底前支持职工住房消费提取住房公积金45亿元;9月底前支持职工住房消费提取住房公积金85亿元;12月底前支持职工住房消费提取住房公积金110亿元。(牵头部门:资金筹集部;责任部门:各管理部、铁路分中心)
(十一)实现住房公积金保值增值
6月底前实现增值收益4.6亿元;9月底前实现增值收益6.9亿元;12月底前实现增值收益9.5亿元。(责任部门:综合计划部)
(十二)上缴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
6月底前,完成上缴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11亿元;9月底前,完成上缴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3.16亿元;12月底前,完成上缴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4.21亿元。(责任部门:综合计划部)
(十三)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建设
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住房公积金业务“一窗办理”和“全市通办”,6月底前,住房公积金高频事项和热点服务全部实现“最多跑一次”“一窗办理”和“全市通办”;全年,积极做好与市政务服务平台对接及业务事项信息更新工作;按照市营商局相关要求,做好与“盛京好办事”的业务对接;全年,完成沈阳市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相关部署,并对各管理部、分中心执行政策、服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监督。(牵头部门:办公室、机关党委、客户服务部;责任部门:资金筹集部、个人贷款部、科技信息部)
(十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提升住房公积金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
6月底前,实现住房公积金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到100%,全程网上可办率达到70%,完成年度考核任务。(牵头部门:办公室;责任部门:资金筹集部、个人贷款部、科技信息部)
(十五)持续开展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
全年,按照中心制定的“好差评”制度工作标准及要求,持续开展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咨询、投诉台(室),在公共区域设立留言箱(意见箱)、意见簿,在中心门户网站上设网上投诉、举报等栏目,窗口现场评价系统等方式,及时收集记录群众最真实的办事体验和对工作人员及中心相关服务的评价,实现“服务绩效由企业和群众来评判”的目标,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质量,务求在转作风、强服务、提效能等方面取得新进展。(牵头部门:办公室、客户服务部;责任部门:各管理部、铁路分中心)
(十六)持续做好“双休日”延时服务
全年,住房公积金各办事大厅持续开展“双休日”延时服务,方便群众办事。(牵头部门:客户服务部;责任部门:各管理部、铁路分中心)
(十七)抓好机关党的建设
全年,根据《市直单位自身建设指标考核要点及说明》,全面落实市直机关党的组织建设、宣传工作、监督执纪、群团工作等要求。(牵头部门:机关党委;责任部门:各部室、铁路分中心)
(十八)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
全年,落实中央、省、市纪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落实上级纪委机关工作要求。(牵头部门:机关党委;责任部门:各部室、铁路分中心)
(十九)抓好意识形态、宣传思想、统战、人才和信访工作
全年,落实市委宣传部宣传思想、理论学习、意识形态(含网络意识形态)、扫黄打非、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求;落实市委统战部统战工作要求;落实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要求;落实市信访局信访工作要求。(牵头部门: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教育部、法规稽查部、客户服务部;责任部门:各部室、铁路分中心)
(二十)落实好其他重要决策部署
全年,落实全面深化改革、依法行政、中央、省、市委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深化落实市政府“一事一网一窗一次”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创新工作目标考核;持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办事难”问题专项整治;落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办理、中心安全工作和其他重要决策部署。(牵头部门: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教育部、法规稽查部、客户服务部;责任部门:各部室、铁路分中心)
二、工作机构
为确保2020年中心“重强抓”专项行动各项工作任务扎实推进,中心成立“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扎实、有序、迅速开展各项工作。
(一)组成人员
组 长:唐玉辉
副组长:王彦、赵雷
成 员:孔繁保、韩明、钱世福、毕翼、何英祥、刘树林、
黄雯、李永生、韩丛立、韩伟、安秋颖、于海溶、杨旭、杨权、张玉跃、高鸿鹏、商利荣、王琳、郭迪、初燕、郭宏、王宁、刘赤、周熙慧、赵健、张宝国、孙敬波
(二)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中心开展“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和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推进具体工作,研究解决专项行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检查有关工作事项落实情况等。领导小组组长负责全面工作,副组长对分管工作、部门负责,各成员负责本部门具体任务的完成与执行,小组成员要根据负责任务进展情况,及时向分管领导报告,确保任务按时保质完成。
(三)领导小组办公室及职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中心办公室,负责按照领导小组工作部署,具体协调各部(室)、铁路分中心完成好专项行动各项工作任务。毕翼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三、工作方法
为及时了解掌握中心重点工作情况,及时研判解决问题,确保重要工作高质量完成,中心决定对有明确目标设计、时间节点、工作流程且进度指标可量化的20项绩效考核工作任务,作为重点工作,实施挂图作战,达到“突出重点、抓住关键、分工负责、工作成线、协同推进、防止断链、定期点检、及时督办”的具体要求。中心办公室负责对挂图作战计划,全程实施跟踪督办,及时掌握各项工作进展情况。
四、工作步骤
(一)部署启动阶段(2月28日至3月29日)。各部门要及时跟进,再动员、再部署,确保思想上、行动上与上级保持一致。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分别细化具体任务,确保做到定目标、定责任、定措施、定时限。
(二)推进落实阶段(3月30日至11月底)。各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心制定的目标任务,切实明确工作举措、不断加强问题导向、扎实推进各项工作。领导小组小组办公室将坚持月调度、季推进、半年评估、全年总结的工作机制,对重点工作实施挂图作战,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各项工作按时推进、有序实施。
(三)考核总结阶段(11月底至12月底)。市绩考办将对全市“重强抓”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考核,中心将对各部门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总结考核,将抓落实与绩效考核结合起来、日常考核与年终考核结合起来,形成抓落实的长效机制。中心人事教育部要根据各部门承担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对照考核标准,将考核结果拉开档次,将考事与考人相结合,考出压力,考出成效。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中心各部(室)、铁路分中心,要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责任机制,确保每项工作都有责任领导全程负责协调,每项工作都有明确责任人员负责落实。各部门主要领导同志要担当负责,以上率下、以上促下,带头抓落实、担责任、破难题。组织安排工作要形成逻辑闭环,推动落实工作要增强穿透力,切实做到层层分解任务、层层落实责任,形成人人有责任、人人抓落实的工作局面。
(二)加强协同联动,提高工作效率。各责任部门要提高大局意识、协作意识。牵头部门要切实担负起牵头抓总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工作统筹调度;配合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在努力完成自身任务的基础上,积极支持牵头部门开展工作,不断增强紧迫意识、超前意识、争先意识。要建立完善沟通协调机制,特别是部门主要领导之间的对接机制,有效减少会商研判的时间和环节,确保问题得到及时解决。机关部室要加强对管理部、铁路分中心的支持和指导,帮助各管理部、铁路分中心同步推进抓好落实。
(三)加强督导考核,提升工作实效。充分发挥督查考核的指挥棒、风向标作用,推动各项工作做实做细。对照月度、季度、半年、全年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重强抓”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机关纪委要进一步加大督查力度,实施全过程动态督查。中心人事教育部要跟踪掌握各项目标任务进展情况,将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纳入部门考核范畴,增强工作实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