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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调整双休日延时服务工作方案(试行)

时间:2019-05-08   来源:办公室   文字大小:     打印:打印

    为持续优化我市营商环境,科学配置政务服务窗口人力物力资源,进一步提升双休日政务服务质量,满足职工对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延时服务工作时间的需求,切实提高职工的满意度,按照市营商环境建设局《关于调整双休日延时服务的通知》相关要求,现结合《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双休日”延时服务工作方案(试行)》,对自2019年5月11日起的双休日延时服务工作提出以下补充要求:

一、组织领导

成立中心双休日延时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中心党组书记、主任唐玉辉,副组长为中心副主任王彦、赵雷,组员为中心各部室、管理部、分中心负责人,领导小组负责双休日延时服务的整体部署。各业务部门负责人以及管理部主任负责双休日的业务、培训及管理工作,机关党委、办公室、客户服务部负责双休日工作的监督、检查、考核以及服务保障等相关工作。

二、服务对象及业务范围

中心双休日延时服务对象为在各管理部、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企业和职工。业务受理范围:住房公积金提取、签约(终止)委托还贷、职工账户转移(系统内)、住房公积金贷款、个人基本信息变更、短信签约、职工账户查询等住房公积金政务服务事项。双休日办理业务的职工需持有公积金联名卡,无联名卡的需持有公积金归集银行同行一类借记卡。

三、窗口设置及管理

(一)窗口设置

窗口设在中心各区(市、县)的管理部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各管理部、分中心要根据区域内的业务量,合理配置、确定窗口标准及数量,及时调整双休日开放窗口及工作人员。    

1.双休日无休窗口:平均单日办理3件以上的确定为双休日无休窗口,开放窗口数量不能少于平时的2/3。

2.双休日综合窗口:平均单日办理不足3件的事项,设置综合受理窗口,各管理部安排值班人员集中受理。

3.无条件提供双休日延时预约服务:各管理部要设立专人24小时接听的预约服务电话,报送至客户服务部备案并通过中心网站进行公示。

各管理部、分中心要在办事大厅显著位置公示延时服务预约电话,建立相关工作机制,明确责任人,保证双休日无条件提供延时预约服务,即企业群众提出双休日办事需求,要安排相关人员及时与其联系,根据企业群众要求,立即或按约定时间返回工作岗位加班办理。

(二)办公时间

全市统一双休日窗口开放时间。各管理部、分中心要全面提高双休日服务效率,除特殊情况外,开放时间统一调整为上午9:00至下午16:00,中午不休息,自2019年5月11日(周六)起执行。国家法定节假日正常休息。

(三)管理工作

1.中心各管理部、分中心负责所在区延时服务窗口现场业务、服务、培训等全部管理工作。

2.办理业务流程要严格按照中心现行有关规定执行。资金筹集部、个人贷款部、财务计划部等部室要加强对延时服务工作的业务指导、检查、监督,确保工作质量和效率。

3.加强科技信息保障、办公室后勤保障。科技信息部要确保延时服务工作期间业务管理系统、服务热线系统的安全运行。办公室做好双休日办公人员的后勤保障以及员工岗位调整等相关保障工作,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4.加强业务审计稽核工作。审计稽核部要重点加强延时服务期间各项业务的审计稽核工作,严防各项业务风险。

5.加强与延时服务相关单位的沟通协调。各管理部、分中心及机关相关部室要做好与委托银行、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不动产中心、民政等单位的沟通协调,确保延时服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升服务意识,增强工作主动性

要坚持好“中午没办完不休息,下班急事也要办,周六周日需要还要办”的服务理念,变“被动式”服务为“主动式”服务,彻底解决好企业和群众周末“办事难”的问题。

(二)服务监督管理

各岗位柜员要严格按照中心《窗口文明服务规范》和《客户服务工作考核办法》等有关要求开展服务工作,为职工提供优质高效服务。柜员必须按中心统一要求着装,佩戴中心统一制发的胸号牌,服务用语要规范,严格遵守各项服务制度。标识标牌摆放要规范有序,美观整洁。服务大厅未开窗口、柜员离岗窗口需摆放提示牌。客户服务部以及办公室会对窗口设置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中心12329服务热线为监督投诉电话,中心门户网站受理职工在线求助、咨询、投诉。

中心各相关部门、管理部、分中心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认清延时服务的必要性,增强延时服务的自觉性,做好技术、流程、合作及思想上的准备,认真满足市民群众对公共服务时间和质量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