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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19-08-05   来源:办公室   文字大小:     打印:打印

为深入贯彻落实《沈阳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行动方案(2019—2020年)》(沈委办发〔2019〕28号)有关要求和7月27日有为市长调度会指示精神,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结合中心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全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现场会的有关要求,积极发挥窗口单位的示范带头作用,形成全体干部、职工参与齐抓共管的局面。通过源头分类、统一投放、集中回收等有效措施,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全覆盖的总目标,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的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为加快建设美丽沈阳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

中心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覆盖率达到100%。

三、工作任务

(一)明确生活垃圾分类标准

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实行“有害垃圾、可回收物、餐厨垃圾和其他垃圾”四分类标准。

1.有害垃圾。主要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及包装物、废油漆、废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

2.可回收物。主要包括: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玻璃、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等。

3.餐厨垃圾。主要包括:食物残余和食物加工废料等易腐性垃圾。

4.其他垃圾。主要包括:污损后不宜回收利用的包装物、餐巾纸、厕纸、竹木和陶瓷碎片等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餐厨垃圾以外的其他生活垃圾。

(二)规范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

在办事大厅设置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两类收集容器;在办公区域设置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三类收集容器;在食品加工及就餐区域设置餐厨垃圾、其他垃圾两类收集容器。有害垃圾收集容器每栋楼设置1个,可回收物收集容器每层楼设置1个,其他垃圾收集容器按照空间、人数和工作需求设置,餐厨垃圾每百人设置不小于120升的投放桶1个。

(三)提高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能力

1.设置环保屋。以中心机关(含沈河管理部)和各管理部、分中心为单位分别设置环保屋,收集暂存有害垃圾、可回收物。

2.明确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要求。分类后的生活垃圾实行分类运输,杜绝生活垃圾先分后混。有害垃圾采取预约收运方式,由市生态环境局许可的危险废弃物收运企业进行收运。可回收物由再生资源末端企业进行收运处理。餐厨垃圾由特许经营企业采用密闭专用车辆收运。其他垃圾由环卫企业采用专用车辆收运。可回收垃圾、餐厨垃圾、其他垃圾实现“日产日清”。

四、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9年8月2日至8月31日)

1.制定方案。根据中心实际,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

2.完善硬件。按标准设置生活垃圾收集容器,张贴宣传信息海报,设置各类标志及指示牌。

3.会议动员。召开中心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动员会议,统一思想、布置任务、提出要求。

(二)实施阶段(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11月30日)

1.建章立制,落实责任。建立中心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宣传员、督查员、保洁员”等“三员”管理制度。

2.严格标准,分类投放。严格按照垃圾分类要求,将有害垃圾、可回收物、餐厨垃圾、其他垃圾分别投放至对应的收集容器中,确保垃圾不混合、不落地。

3.督促检查,确保成效。中心办公室将以定期检查和不定时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各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检查,并在全中心范围内进行通报。

(三)总结阶段(2020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

1.做好自查。自下而上地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自查自纠工作,根据前期工作落实情况,积极主动地发现和解决问题。

2.转入常态。在做好自查自纠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要求,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常态化全覆盖。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党建引领,把生活垃圾分类作为中心党组和各支部的重要工作任务。成立由中心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中心办公室,负责生活垃圾分类日常协调管理工作。各管理部、分中心也要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责任,确保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按期推进。

2.注重宣传引导。制作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海报,通过网络、微信公众号等媒体资源,普及生活垃圾分类常识,提高职工生活垃圾分类意识;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专题培训,提高生活垃圾投放准确率。

3.强化监督考评。经常性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认真填写《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落实情况检查台账》(附件3),及时表扬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及时处置发现的问题,确保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取得成效。此项工作列入各部(室)、分中心年度考核内容,考核结果将作为各类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