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住房公积金营商环境监督工作要点
时间:2022-04-24 来源:办公室 文字大小:大 中 小 打印:打印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进一步发挥营商环境特约监督员作用,以有力有效的监督推动沈阳住房公积金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一、工作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聚焦企业群众办事的难点、痛点和堵点,充分履行监督员责任,通过主动监督,精准监督,不断提升服务质量,促进服务效能提升,强化“营商环境就是我自己”意识,营造“办事方便、法治良好、成本竞争力强、生态宜居”的营商环境,不断提升住房公积金营商环境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水平。
二、工作任务
(一)开展全方位监督。围绕沈阳住房公积金窗口服务、政策执行、设施环境、标准化建设、法治信用环境等情况,结合企业群众有关合理诉求,深入系统地开展监督工作。对发现阻碍或破坏营商环境的问题,及时反馈并结合调研提出意见建议。
(二)强化重点领域监督。针对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放管服”改革要求,深化住房公积金领域“一网通办、只提报一次改革、一件事一次办、跨省通办”等政策措施落实和新政实施等情况开展重点监督,提升企业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三)开展问卷调查。以问题为导向,通过开展满意度问卷调查,采集企业群众反映的问题,了解企业群众办事需求,及时提出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意见和建议,有效提升工作质量和水平,实现惠民实事和群众需求“共情共融”。
(四)做好宣传工作。积极宣介沈阳住房公积金优化政策措施,充分利用视频号、公众号等新媒体形式,开展政策“云宣传”。向企业群众广泛推介沈阳公积金APP、“沈阳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沈阳政务服务APP等服务载体,推广住房公积金惠企利民服务举措,向社会传递营商正能量。
(五)加强队伍建设。开展工作业务座谈培训,提升监督员队伍素质。适时组织监督员进行参观、学习等集体活动,通过现场交流提升业务能力,促进相互了解、增进共识,加强监督员队伍的凝聚力。
三、工作要求
(一)规范监督员管理。将监督员管理和工作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通过电话、微信、书面等多种方式与监督员建立沟通,方便大家履职尽责,提高监督工作的时效性。即监督员在日常监督中,出示工作证进行监督检查,将发现的问题即时通过语音、图片、视频等方式进行反馈,及时提交意见建议。
(二)提高履职尽责意识。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分组行动,听从指挥、主动作为、做出贡献,切实发挥好监督员、调研员、宣传员的“三位一体”责任和义务。避免走马观花式监督,蜻蜓点水式调研,讲大话、唱高调、缺乏建设性的建言。
(三)严明工作纪律。严格按照《沈阳住房公积金营商环境建设特约监督员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加强管理,对于发生违法违纪问题、发表不当言论,对沈阳市营商环境造成负面影响、不认真履职、利用监督员身份假公济私从事与监督员职责无关活动的予以辞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