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辅助浏览工具条

关于印发《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3年“振兴新突破 我要当先锋”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3-03-01   来源:办公室   文字大小:     打印:打印

各部(室)、分中心:

现将《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3年“振兴新突破 我要当先锋”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3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振兴新突破 我要当先锋”

专项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市2023年“振兴新突破、我要当先锋”专项行动工作部署要求,充分激发中心全体人员干事创业热情,奋力推动各项工作在全省系统当先锋作表率,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如下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按照中央及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落实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要求,锚定加快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围绕优化政策、创新服务、着力发展,不断实现新突破,促进公积金事业高质量发展。在中心上下进一步掀起拼搏实干的热潮,汇聚推动振兴发展的磅礴动力,切实以新气象新担当新作为助力新时代沈阳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实现新突破。

二、重点任务

(一)着力扩大业务规模,在业务总量上实现新突破

锚定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目标,多措并举,提升归集、贷款、提取、增值收益等住房公积金业务规模和总量,进一步增强服务和保障能力。2023年实现归集住房公积金285亿元、力争达到300亿元,新增扩面12万人,个贷投放110亿元,增值收益11亿元,业务指标实现新突破,继续保持单项、综合业务排名全省第一。

(二)着力扩大缴存领域,在制度覆盖范围上实现新突破

大力开展“两库一网格”扩面排查工作,加大未建制单位筛查力度,着力推动规模企业普遍建制。实施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办法,将新市民、青年人群体纳入制度保障范围,扩大公积金制度惠及面。

(三)着力加强政策储备,在增强住房保障上实现新突破

聚焦住房保障功能,实施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多子女家庭租房足额提取、职工家庭住宅增设电梯互助提取等政策。同时,做好扩大高校毕业生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等政策储备。实施租赁住房分类提取政策,适度提高租房提取限额,支持保障性租赁住房足额提取。

(四)着力聚焦支持企业发展,在助企纾困上实现新突破

聚焦为企业减轻负担,加大助企纾困支持力度,对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延长补缴期限。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单位账户且缴存确有困难的企业,可降低缴存比例最低至3%,低比例缴存期限最长为一年,缓解企业经营压力。

(五)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在提升服务能力上实现新突破

进一步优化服务举措,实现异地转移接续职工账户“去人工化”转移;探索贷款“智能”审批,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缩短办理时限。深化“退休一件事”服务,实现“退休一件事”免申即享、“资金秒到账”,不断提升服务能力,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方便。

(六)着力强化数字赋能,在智慧公积金建设上实现新突破

持续深化“一网通办”,继续增加筹集、个贷“刷脸秒办”事项。在微信小程序上线单位业务基础上,增加个人服务事项,满足多元化办事需求。开展业务系统“畅通行动”,提升办事体验度。加大智能柜员机系统开发,增加布设智能柜员机,提升“就近办”服务能力。开展移动柜台系统三期建设,增加筹集、个贷业务功能,打造功能完备、服务齐全的移动端业务系统。智能客服全面上线,运用数字化虚拟人一体机、智能柜员机、智慧屏幕等智能设备,实现公积金全矩阵智能服务。

(七)着力促进区域协同发展,在沈阳现代化都市圈住房公积金一体化合作上实现新突破

深化沈阳现代化都市圈合作,推进区域内住房公积金“政策互动、服务互鉴、系统互通、信息互享、信用互认”的新格局,实现事项“异地受理、一次办结”。都市圈8城市实施异地购房提取取消户籍证明,研究第二批通办事项清单,切实提升企业群众异地办事体验感。

(八)着力优化法治、信用环境,在打造法治信用体系建设上实现新突破

创新和完善执法方式,建立以非现场执法为基本手段、重点执法为补充、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执法监管机制。加快个人信用建设,有效减少个人失信问题,建立全覆盖的诚信监管体系。加快政策文件的“立废改释”工作,对中心现行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形成政策汇编,发挥政策制度的规范指导作用。

(九)着力提升风险防控能力,在统筹发展和安全上实现新突破

强化风险防控,确保资金安全高效运营。针对风险疑点存量数据和日常稽核发现的重点风险问题,持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降低电子稽查风险疑点率,提升数据质量。持续开展逾期清底行动,进一步遏制增量、减少存量,确保公积金逾期平稳下降,个贷逾期率保持在0.03%以下。探索开展行业体检评估,补齐短板弱项,提升运营管理效能。

(十)着力推进机构调整,在住房公积金属地化管理上实现新突破

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分支机构“统一决策、统一管理、统一制度、统一核算”的工作目标,将沈阳地区的管理分支机构,加快与沈阳中心整合,实现决策、管理、制度、核算“四统一”,按规定内容和时间安排,做好机构调整等相关工作,确保分支机构业务平稳运行。

(十一)着力强化作风纪律提升,在锻造过硬本领上实现新突破

树立鲜明的选人用人导向,激发干部敢为的强烈愿望,积极褒奖敢为的干部、大力使用敢为的干部,增强干部敢为的内生动力;加快干部梯队建设,大力选拔使用优秀年轻干部;持续开展干部挂职交流锻炼,强化纪律作风建设,整治墨守成规、固步自封,德才平平、不思进取,不敢担事、推诿扯皮的干部,真正让有为者有位、能干者能上、优秀者优先,以正确用人导向引领干事创业导向;继续发挥双榜激励考核“指挥棒”作用,以“争抢拼”的精神不断拼搏竞进,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

(十二)着力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在增强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上实现新突破

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通过集中学习、专题讲座、参观见学等活动,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发挥旗帜作用,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强化宗旨意识和服务功能,全面叫响“党派我来的”开展“学雷锋、树清风、送政策、送服务”行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培育公积金文化,讲好公积金故事,建设中心书房,组织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增强组织凝聚力。

在此基础上,本着“重点工作专班推进”的原则,组建12个重点任务工作推进小组,由中心局级领导担任组长(详见附件),每个推进小组由组长确定1名部长任日常负责人。

三、工作要求

开展专项行动,是中心党组作出的重要部署,是推动住房公积金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载体。中心上下务必高度重视、压实责任、强力推进,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振兴新突破、我要当先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主任龙加同志任组长,副主任王彦、李露萍、赵雷同志任副组长,每月调度工作进展,对重大问题、重点工作实行专班专人推进机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围绕专项行动重点任务,设立12个工作推进小组,负责制定计划、完善政策、推动落实、总结交流、工作汇报等工作。

(二)层层压实责任。各部门要切实将抓好专项行动摆在重要位置,健全工作机制、绷紧责任链条,形成上下协同、整体联动的工作格局。各部门负责人要躬身入局、主动作为,按照精细化操作、清单化管理的要求,带头谋划思路举措、解决实际问题, 以上率下抓紧抓实各项工作。中心各部门要认真履职,做好人员、科技、后勤等方面保障,广大党员干部要积极参与、勇于担责,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细化措施、改进工作,真正把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头。

(三)营造浓厚氛围。全面抓好宣传发动,坚持线上与线下相结合,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中心网站、公众号等各类平台阵地作用,对专项行动的意义、目标、任务和成果等进行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报道,促进形成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氛围。积极选树正面典型,围绕涌现的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策划推出系列主题宣传活动,切实把沈阳住房公积金干部的良好精神风貌、崭新形象立起来树起来。

附件: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振兴新突破、我要当先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振兴新突破、我要当先锋”专项行动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党组书记、主  任  龙  加

副组长:副主任   王  彦

党组成员、副主任  李露萍

党组成员、副主任  赵  雷

成  员:卢瑞平、毕  翼、黄  巍、杨  旭、黄  雯、

李晓研、韩丛立、韩  伟、何晓魁、于海溶、

朱米娜、杨  权、张玉跃、王  江、金巨杨、

王  琳、海  鹰、初  燕、郭  宏、刘树林、

刘  赤、周熙慧、赵  健、张宝国、孙敬波、

韩  明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赵雷同志兼任。

重点任务工作推进小组,由负责人指定1名部长牵头:

1.业务指标推进小组。由王彦、李露萍、赵雷同志负责,综合计划部、资金筹集部、个人贷款部组织实施。

2.拓展制度覆盖范围推进小组。由李露萍同志负责,资金筹集部、个人贷款部组织实施。

3.加强政策储备推进小组。由王彦、李露萍、赵雷同志负责,资金筹集部、个人贷款部组织实施。

4.助企纾困推进小组。由李露萍同志负责,资金筹集部组织实施。

5.优化营商环境推进小组。由赵雷同志负责,办公室、资金筹集部、个人贷款部、科技信息部组织实施。

6.智慧公积金建设推进小组。由王彦同志负责,科技信息部、资金筹集部、个人贷款部、综合计划部、客户服务部组织实施。

7.都市圈住房公积金一体化合作推进小组。由赵雷同志负责,办公室、资金筹集部、个人贷款部组织实施。

8.法治信用建设推进小组。由赵雷同志负责,法规稽查部、资金筹集部、个人贷款部组织实施。

9.风险防控工作推进小组。由王彦、李露萍、赵雷同志负责,审计稽核部、综合计划部、资金筹集部、个人贷款部、科技信息部、办公室、财务会计部、资产保全部组织实施。

10.机构调整推进小组。由王彦同志负责,综合计划部、人事教育部组织实施。

11.能力素质提升推进小组。由李露萍同志负责,人事教育部组织实施。

12.加强新时代党的先进性建设推进小组。由赵雷同志负责,机关党委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