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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沈阳现代化都市圈第二批住房公积金“都市圈通办”事项清单》的通知

时间:2023-11-10   来源:办公室   文字大小:     打印:打印

沈阳、鞍山、抚顺、本溪、阜新、辽阳、铁岭、朝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按照沈阳现代化都市圈住房公积金第二届联席会议部署要求,为深化区域合作,进一步满足企业和群众在都市圈八城市跨域办事需求,推动住房公积金业务在都市圈城市跨域无差别受理,实现住房公积金业务“异地可办”,经沈阳、鞍山、抚顺、本溪、阜新、辽阳、铁岭、朝阳等八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充分调研论证,在第一批“都市圈通办”事项基础上,新增5项“都市圈通办”事项,分别为“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开具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住房公积金单位账户信息查询、出境定居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进度查询”,并形成《沈阳现代化都市圈第二批住房公积金“都市圈通办”事项清单》,现予以公布。

沈阳现代化都市圈八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进一步推进事项要素和办理流程标准化,充分运用数字化建设成果,依托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和一体化服务平台、手机APP、微信小程序等渠道,以“全程网办、代收代办、多地联办”等方式,实现32项业务“都市圈通办”。

 附件:沈阳现代化都市圈第二批住房公积金“都市圈通办”事项清单

               (此件公开发布)

沈阳现代化都市圈第二批住房公积金“都市圈通办”.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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