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住房公积金2018年年度报告》 解读
时间:2019-03-29 来源:综合计划部 文字大小:大 中 小 打印:打印
根据住建部《关于做好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要求,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期发布了《沈阳市住房公积金2018年年度报告》(简称《年度报告》),数据包括业务运行、财务状况、资产质量和政策调整等全部内容,增强了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透明度。为便于广大缴存职工准确了解沈阳市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业务运行和住房公积金制度所发挥的作用等情况,回应社会各方关切,现就《年度报告》中,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沈阳中心”)管辖的(包含沈阳中心本级、铁路分中心)年度报告内容进行解读。
一、住房公积金归集
(一)总体情况
2018年,沈阳中心归集住房公积金204.94亿元,同比增长7.29%,完成全年计划195亿元的105.1%。截至12月末,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1687.34亿元,余额662.71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3.82%、7.11%。
图1:近十年住房公积金归集走势图
(二)归集呈现五个特点
1.开户单位、开户人数、缴存额连年增长,制度覆盖面不断扩大。2016-2018年开户单位、开户人数三年连年增长,三年累计新增实缴单位5829家,上升幅度为31.40%;三年新增开户人数430420人,上升幅度为36.86%。缴存覆盖率为82%,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进一步扩大。
图2:2016-2018年住房公积金实缴单位数及增长率
图3:2016-2018年住房公积金新增开户人数及增长率
为方便越来越多的单位和职工加入到住房公积金制度中,享受到住房公积金的政策福利,沈阳中心开通了网上开户注册,单位开户取消了加盖单位印章环节,缴存登记业务由“现场办理”优化为“远程备案”,在工商部门完成工商登记同时完成缴存登记。
2.从开户单位属性来看,非公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其他城镇企业和社会团体等)职工开户人数占比逐年提高。从开户人数所属单位性质来看,非公企业开户人数占当年开户人数的比例高达84.16%,且呈逐年增长趋势。
非公企业大多认为,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会增加企业负担。事实上,当企业用足用好国家的住房公积金政策后,不仅能提高职工的福利待遇,而且也能大大降低企业和职工的纳税负担,为职工积累购建房资金,增加收入同时也可以利用住房公积金政策享受税收政策优惠,从而减少企业所得税应纳所得额,降低企业所得税额。
沈阳中心重点把非公企业作为归集扩面增长点,加大政策宣传,主动上门讲解,取得良好效果。
图4:2018年新增开户人数按所在单位性质分类
图5:近三年非公企业职工开户人数及增长率
3.从开户职工收入来看,中、低收入职工是开户主力。当年开户人数中,中低收入职工占比99.78%,高收入占比0.21%。企业为中低收入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便于让中低收入职工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实惠,同时公积金账户余额每年6月30日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为职工结息,结息后计入本金形成复息,为职工获得更多收益。
图6:2018年开户职工不同收入群体人数
4.“新市民”开户人数占比过半。当年开户人数中,非本市户口的开户职工8.33万人,占当年开户人数的51.57%。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增加了对外来人才的吸引力,增强了企业的竞争力。
5.落实“降本减负”政策成效显著。2018年全年为818户缴存企业、11.1万名缴存职工规范缴存比例,为企业减负4.14亿元;为1.9万名缴存职工规范缴存基数上限,为企业减负2.91亿元;为701户困难企业降低缴存比例,为企业减负9267万元;3795户企业按低于12%比例开户,为企业减负1.45亿元;55户特困企业申请缓缴,为企业减负1.12亿元。
二、住房公积金提取
(一)总体情况
2018年,全市住房公积金提取额160.92亿元,同比增长12.38%;提取率为78.52 %,比上年增加3.56个百分点,达到历史最高值。2018年末,提取总额1024.63亿元,同比增长18.63%。
图7:近五年住房公积金提取走势图
(二)提取实现三大功能
1.实现住房保障功能。2018年,共有53.28万名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160.92亿元,住房消费提取(含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偿还贷款本息、租赁住房等)占提取总额的76.03%,非住房消费提取(含离休、退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户口迁出本市或出境定居等)占23.97%。从提取原因来看,主要用于住房消费提取,体现了住房公积金解决住房消费的保障功能。
当年通过购房提取支持职工购房面积622.44万平方米,支持职工购房金额69.2亿元。
图8: 2018年住房公积金提取额按提取原因分类占比
2.减轻贷款职工还款压力。2018年,职工用于现金购房提取金额28.39亿元,占住房提取的23.20%;用于偿还购房贷款提取89.76亿元,其中,偿还公积金贷款提取48.95亿元,占比40%,偿还贴息贷款提取金额4.89亿元,占比4%;偿还商业贷款提取35.92亿元,占比29.36%;租房提取3.72亿元,占比3.04%。
沈阳中心公积金贷款职工,可以使用个人账户内的活期余额偿还公积金贷款本息,把公积金账户的定期、活期存储余额最大化使用,有力地降低了贷款职工的购房成本,也极大减轻了购房职工偿还贷款的压力。
图9:2018年职工住房消费提取类型分类占比
3.助推住房租赁市场发展。2018年,租赁住房提取35419人,提取金额3.72亿元。
2018年,沈阳中心坚决贯彻落实租购并举、房住不炒等住房政策,增加住房公积金对租赁住房的支持力度,降低租房提取申请门槛,简化租房提取材料,引导群众通过租房解决住房问题,助推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
三、住房公积金贷款
(一)总体情况
1.贷款发放:2018年,沈阳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3.14万笔100.74亿元,同比分别下降10.29%、28.19%。2018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49.80万笔1150.66亿元,贷款余额620.69亿元,同比分别增长6.75 %、9.59 %、4.00 %。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93.66 %,比上年减少2.8个百分点。
2.贷款回收:2018年,沈阳中心回收个人住房贷款76.87亿元,同比增长7.36%。
图10:2011-2018年个贷发放及增长走势图
(2016-2018年含贴息贷款)
(二)公积金贷款发放呈现六个看点
1.全年投放呈现先扬后抑走势。一季度投放额平稳增长,二季度随着网传沈阳市“8月限购”影响出现抢购行为,贷款人数急剧增加,贷款受理量高位运行,8月份沈阳市出台“限购政策”,沈河区、和平区、浑南区三环内限购,四季度公积金贷款受理量明显下降。
图11:2018年按季度贷款受理量、受理金额(含贴息贷款)
2.住房公积金主要保障职工刚性住房需求。从贷款使用次数来看,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的人数27714人,占当年贷款人数的88.15%,首次购房贷款金额86.74亿元,占当年贷款金额的86.10%; 住房公积金主要用于保障职工刚性住房需求的效果突显。
3.使用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模式的人数增加。从贷款资金类型来看,使用纯公积金贷款的人数19796笔、62.45亿元,同比分别下降29.31%、43.62%。使用组合贷款模式的人数明显增加,当年发放组合贷款11641人、38.29亿元,同比分别增长65.87%、29.80%。主要原因是房价上涨过快,公积金贷款有最高额度限制,商业贷款对贷款职工的资金支持力度开始显现。
从贷款职工年龄来看,30-50岁的贷款人数17691人,占比56.27%。这部分群体缴存基数大且每年稳定增加,伴随着沈阳市经济发展和二胎政策的放开,追求地段好、大户型、高单价房源的贷款职工人数将会越来越多,不能全额使用公积金贷款的职工,选择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模式是购买改善性住房的最好选择。
图12:2017-2018各年龄段公积金贷款人数
4.推进异地贷款服务,让外地职工有更多获得感。2018年,发放异地贷款1864笔6.6亿元,同比分别增长41.75%、37.34%。
沈阳中心大力推进异地贷款服务,满足外地缴存职工跨地区购买住房的资金使用需求,让外地工作的职工在沈阳拥有属于自己的家,有更多获得感。
5.“低贷款利率”为贷款职工节约更多利息支出。2018年,沈阳中心公积金贷款支持职工购房面积321.52万平方米,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当年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21.21亿元。
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金额是指当年获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职工在整个贷款期内所需支付贷款利息总额与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所需支付贷款利息总额的差额。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按基准利率计算。2016-2018年,累计为公积金贷款职工节约利息支出总和为114.61亿元。
6.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控制良好。2018年末,沈阳中心个人住房贷款余额620.69亿元,贷款逾期额631.43万元,个贷逾期率为0.01%,低于0.05%的全国平均水平,个贷资产质量继续保持稳定。
沈阳中心管理部门十分重视公积金贷款的风险防控,加强对楼盘评估、贷款审批到贷后清收的全过程监管,引入省建行二手房价格评估系统,对二手房屋价值进行评估,从源头上规避贷款风险。
四、业务收支、增值收益及资金运用情况
(一)业务收支及增值收益
2018年,沈阳中心实现业务收入21.34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8.21%。其中:存款利息收入1.22亿元,贷款利息收入19.88亿元,其他收入(拆借资金利息收入、手续费核销收入)2400万元;
2018年,沈阳中心发生业务支出11.06亿元,比上年同期下降0.28%。其中:住房公积金利息支出8.52亿元,归集手续费支出0.77亿元,住房公积金贷款手续费支出1.02亿元,贴息贷款利息支出0.56亿元,其他支出0.19万元(拆借资金利息支出、不动产抵押登记费支出、印花税支出、凭证工本费支出等)。
2018年,沈阳中心实现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10.29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9.1%,完成全年增值收益计划的118.93%;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率1.6%,比上年同期增长0.16个百分点,略高于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0.1个百分点。
(二)资金流动、结余及运用率
2018年住房公积金资金来源总量281.80亿元,其中:归集204.94亿元,个贷回收76.86亿元;资金运用总量261.66亿元,其中:提取160.92亿元,个贷投放100.74亿元;当年住房公积金资金净流入20.14亿元, 2018年末结余资金42.02亿元。
截至2018年末,住房公积金归集余额662.71亿元,个人住房贷款余额620.69亿元(不含贴息贷款),资金运用率93.66%,比上年同期下降2.80个百分点。
图13:2014-2018年资金结余及流动走势图
五、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资金情况
2018年,沈阳中心提取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36779.33万元,同比增加13.21%。
截止2018年底,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资金247448.83万元,同比增长17.46%。提取资金全部上缴沈阳市财政部门,为我市的廉租住房建设提供了资金支持,贡献率稳步提高。
六、住房公积金管理与服务情况
(一)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
沈阳中心取消了缴存单位办理开户备案、汇(补)缴、基本信息变更、职工账户转移和集中封存、代办机构备案登记和单位注销登记等业务的加盖印章环节,方便企业办事;优化异地购房提取业务流程,简化非首次提取偿还系统外贷款办事要件,明确出境定居提取要件,切实解决个人“办事难”问题;优化办事流程,住房公积金业务“最多跑一次”和“一窗办理”比例达到85.5%。
(二)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打造智慧公积金
沈阳中心新一代住房公积金综合业务系统于2018年12月21日正式上线运行,新系统实现住房公积金热点服务和便民事项“同城通办”、“全网通办”,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实现同城通贷、归集提取业务实现同城通存通兑,住房公积金业务网上可办率达到71%,线上业务特别推出7*24小时全年无休服务。真正实现了“最多跑一次”的服务理念,让沈城百姓享受信息化带来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三)全力做好“双休日”延时服务工作
全年86个“双休日”,沈阳中心共为13729名职工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5.63亿元,为727户职工家庭投放住房公积金贷款2.22亿元,累计接待咨询和办事群众6.56万人次。
(四)民意诉求办理质量进一步提升
在省民心网、12345市民服务热线等各类诉求回复工作考核中,沈阳中心的按期回复率、办结率均为100%,中心考核成绩满分,获得省民心网《喜报》表扬。
(五)建设优质综合服务平台、拓展多种服务渠道
沈阳中心在夯实柜面服务渠道的基础上,大力拓展业务办理服务渠道,已经建成集12329服务热线、12329短信、门户网站、网厅服务大厅、手机APP、微信公众号等于一体的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并投入使用。开通微博、自助查询机、智能柜员机等服务渠道,为广大缴存职工提供全方位、全天候、多样化、更便捷的住房公积金服务。为住建部下一步研究全国住房公积金数据大集中、全国统一的综合服务平台提供了技术支撑。
七、住房公积金信息化建设情况
(一)全力推进新一代综合业务系统建设
沈阳中心按照住建部系统建设“基础数据贯标”,“资金结算平台贯标”的要求和市政府全力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的要求,以智慧型、服务型公积金系统建设为总体目标,通过系统全面升级,建成了技术架构先进、服务平台高效、业务流程科学、运行风险可控的第四代综合业务系统,并于2018年12月21日顺利上线运行。
(二)在升级业务系统基础上实现“双贯标”
2019年2月28日,沈阳中心综合业务系统以高分成绩通过住房城乡建设部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联合检查验收,圆满完成“双贯标”(贯彻落实《住房公积金基础数据标准》和接入“全国住房公积金银行结算数据应用系统”)。新业务系统实现全账户覆盖、全业务覆盖,做到了“资金闭环管理、三账同步核算、汇缴通存实时分解、提取通兑实时到账、贷款实时发放、资金实时调拨、账户实时监控、银行存款实时对账”。
(三)构建省级住房公积金系统架构设计理念
新系统支持省内各城市中心及分中心、分支机构的接入和垂直管理,系统架构稳定,并入机制灵活,网点拓展便捷,适应未来不断壮大的业务发展需要。
(四)构建以客户为中心服务高效的综合服务平台
新系统以推进互联网和移动终端服务为重点,将现有的八个渠道有效整合,实现渠道信息共享,满足了职工多元化、个性化服务需求。
(五)实现了7*24小时不间断运营服务模式
借鉴金融系统运营管理建设经验,新系统实现了7*24小时业务办理服务,极大方便了广大缴存职工随时办理公积金业务需要。
(六)构建管、控高效的风险防控体系,确保资金运营安全
新系统以业务系统建设推动和促进管理升级,建立健全风险防控管理体系,结合电子化检查工具,将电子化检查工具常态化,变事后检查为事中检查,及时发现风险隐患,有效规避各类风险发生,确保住房公积金资金安全。
(七)推进跨部门信息数据共享
新系统完成与不动产登记部门、租赁中心、九家商业银行数据对接;实现与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民政婚姻部门、工商部门定期更新数据。
八、当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职工所获荣誉情况
2018年,沈阳中心被市财政局评为2017年度市直部门决算工作先进单位;大东管理部被辽宁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辽宁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和平管理部获沈阳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沈阳市优质文明诚信服务窗口;沈河管理部获“优质文明服务窗口单位”;铁路分中心获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授予“2017-2018年度省级青年文明号”;浑南管理部获共青团市委授予“2016-2018年度青年文明号”荣誉;新民管理部获沈阳市创建“精神文明号”活动组织委员会授予“2017-2019年度青年文明号”荣誉;客户服务部获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授予的“优秀单位”称号。
2018年,沈阳中心唐玉辉同志获省民心网2017年度“为民办事大擂台”评选的“重视民生好领导”称号;贾喆同志获辽宁省妇联授予的“辽宁省巾帼建功标兵”和沈阳市直机关工委授予的“沈阳市直机关工会积极分子”称号;徐光田同志获沈阳市直机关工委授予的“市直机关优秀工会干部”;孔智同志获省民心网2017年第四季度“为民办事大擂台”评选的“优秀办件人”称号;李丽同志荣获“沈阳市青年岗位能手”、“优质文明诚信服务之星”荣誉称号;曾庆梁同志被沈阳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优质文明诚信服务之星”荣誉称号;仲蕾同志获沈阳文明办和沈阳广播电视台“我的服务故事”授予“优秀展示奖”荣誉,同时获得沈阳地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沈阳市窗口行业优质文明诚信服务评选”授予的“优质文明诚信服务之星”称号;孙晓璐同志获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授予的“优秀个人”称号;胡婷同志荣获“沈阳市优秀党务工作者”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