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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住房公积金2017年年度报告》解读

时间:2018-03-28   来源:财务计划处   文字大小:     打印:打印

    根据住建部《关于做好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要求,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期发布了《沈阳市住房公积金2017年年度报告》(简称《年度报告》),数据包括了2017年度沈阳地区住房公积金业务运行,财务状况、资产质量和政策调整等全部内容,做到了披露数据真实,披露指标全覆盖,进一步增强了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透明度。为便于广大缴存职工准确了解沈阳市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业务运行和住房公积金制度所发挥的作用等情况,回应社会各方关切,现就《年度报告》中,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管辖内容(包含沈阳中心本级、铁路分中心)进行解读。

    一、 缴存扩面方面

    2017年,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加快融入“多证合一”共享平台,将企业开立住房公积金单位账户业务搬上“多证合一”共享平台,实现工商注册和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在“互联网平台”完成;加大非公企业建制力度,探索开展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和以农民工为主体的外来常住人口等人群自愿缴存机制,有力地扩大了住房公积金建制覆盖面。

    (一)缴存单位、缴存人数、缴存金额逐年增长,制度覆盖面不断扩大

    《年度报告》显示,2017年,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实缴单位21658家,实缴职工人数114.56万人,缴存额191.01亿元,同比分别增长8.57%2.87%3.88%;新增开户单位3135家,新增开户职工13.62万人。2015年—2017年,缴存单位3年累计增加4535家,上升幅度为28.69%;实缴职工人数增加14.33万人,上升幅度为14.30%3年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545.47亿元,上升幅度为58.22%2017年末缴存总额接近1500亿大关,缴存覆盖率为82%,缴存扩面增长率为9.96%,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进一步扩大。

    (二)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个体工商户成为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新生力量和直接受益者

    《年度报告》显示,2017年,缴存人员中,国家机关及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占44.68%;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个体工商户占51.07%,比去年提高了15.11个百分点;外商投资企业占4.25%。缴存结构变化,说明以国家机关及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人员占主导地位的格局正在减弱,缴存人员类型结构逐渐趋于平衡。

新增开户人员中,国家机关及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占39.7%;民营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占52.36%;外商投资企业占7.94;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个体工商户已经成为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新生力量和直接受益者。

    (三)“新市民”缴存人数呈逐年上升趋势

    《年度报告》显示,2017年,缴存人员中,非本市缴存职工46.26万人,缴存额59.33亿元;其中,当年开户的8.19万人,开户1年(含)-2年的6.41万人,开户2年(含)-3年的4.76万人,开户3年(含)-4年的3.94万人,开户4(含)-5年的3.41万人,开户5(含)年以上的19.54万人,从开户的时间周期看呈逐年上升趋势。这得益于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推出公积金新政将越来越多的外来务工人员转化为“新市民”,促进了“新市民”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积极性。

    二、 提取使用方面

    2017年,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面对资金严重紧张的压力,优先保证缴存职工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推出惠民便民举措,开通网厅提取和手机APP提取渠道,有力地支持了职工住房消费。

    (一)提取额增速较快,支持职工住房消费作用明显,取得的社会效益良好

《年度报告》显示,2017年,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54.04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143.20亿元,提取额同比增长9.70%2017年底提取总额863.71亿元,同比增长19.87%;当年提取额增速高于缴存额增速5.82个百分点,提取率达到74.97%。其中,住房消费类提取111.57亿元,占提取总额的77.91%,住房消费类提取已经成为公积金提取的主流业务。当年通过提取支持职工购房面积792.46万平方米,支持职工购房金额34.30亿元。

    (二)加大公积金贷款提取政策力度,进一步减轻职工的还贷压力

《年度报告》显示,2017年,住房消费类提取中,偿还购房贷款提取金额84.34亿元,占比75.6%;其中偿还公积金住房贷款提取60.56亿元,占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的71.80%。提取偿还公积金贷款的可使用资金增加,得益于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加大推出公积金贷款职工提取使用公积金的惠民政策,公积金贷款职工可以使用账户内的活期余额用于偿还公积金贷款本息。政策实施后,公积金贷款职工既享受了低贷款利率的政策红利,又把公积金账户的定期、活期存储余额最大化使用,有力地降低了贷款职工的购房成本,也极大减轻了购房职工偿还贷款的压力。

    (三)开通网厅租房提取渠道,全力支持“购租并举”的住房政策

《年度报告》显示,2017年,租赁住房提取42039人,4.42亿元,虽然占比不大,但增速较快。为方便租房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积极推出网厅租房提取业务,积极协调房产、民政等部门开发信息查询接口,实现了房产、婚姻信息的联网核查,缴存职工一次也不用跑,即可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

    (四)中低收入群体成为公积金使用的最大受益者

《年度报告》显示,2017年,提取人员中、按职工收入水平分类,中低收入职工人数534261人,提取金额138.96亿元,分别占比98.86%97.04%,人均年提取额2.6万元;高收入职工人数6145人,提取4.2亿元,分别占比1.14%2.96%,说明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主要受益者为中低收入职工。

    三、贷款使用方面

    2017年,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适应房地产市场新形势,限制炒房支持自住购房,适时调整贷款政策,停止向购买第3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发放公积金贷款;为重点保障中低收入群体公积金贷款购房需求,执行缴存余额和贷款额度挂购政策,贷款额度实行“限高保低”的计算方法,调低了最高贷款额度;为满足缴存职工公积金贷款需求,继续拆借铁路分中心资金发放公积金贷款,继续借用银行资金开办公积金贴息贷款业务,为更多家庭提前实现住房梦提供了有力的住房资金支持。

    (一)公积金贷款投放额度不断增高,受益家庭数量不断增加,为职工节约更多利息支出

《年度报告》显示,2017年,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3.5万笔、140.28亿元,同比增长25.45%16.41%2017年底累计发放贷款1049.93亿元,累计支持46.65万个家庭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累计支持职工购建房4116.01万平方米;2015-20173年内投放的公积金贷款,在还款期内将累计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138.59亿元。

2017年投放额为计算积数,比较职工所支付的贷款利息总和与申请商业住房贷款所支付的利息总和之差,5年以下贷款0.87亿元(含贴息贷款),平均贷款年限5年,商业贷款五年以下基准利率4.75%,公积金贷款利率2.75%,可节约贷款利息支出0.05亿元;5年以上贷款150.24万元(含贴息贷款),平均贷款年限20年,商业贷款基准利率4.9%,公积金贷款利率3.25%,可节约贷款利息支出31.46亿元,还款期内,节约贷款职工利息支出总和31.51亿元。

    (二)住房公积金保障职工刚性需求,鼓励改善性需求,抑制投机性需求的作用更加明显

《年度报告》显示,2017年,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投放贷款的人员和金额中,按贷款职工的购房次数划分,首次购房的人数27954人,贷款金额108.1亿元,分别占比67.75%77.06%;二次购房的人数7049人,贷款金额32.07亿元,分别占比20.13%22.86%;三次及以上购房的人数18人,贷款金额0.11亿元,占比0.05%9.39%

按贷款职工的购房面积划分,90(含)平方米以下的17662人,贷款金额 60.12亿元,分别占比50.43%42.86%90-144(含)平方米以下的15811人,贷款金额71.84亿元,占比45.15%51.21%144平方米以上的1549人,贷款金额8.32亿元,分别占比为4.42%5.93%

按贷款职工的年龄划分,20-40岁(含40岁)的人数31198人,贷款金额113.44万元,分别占比89%81%

按贷款职工收入划分,低收入19002人,贷款金额65.93亿元,分别占比54.26%47%;中等收入16012人,贷款金额74.3亿元,分别占比45.72%52.97%;高收入8人,贷款金额0.04亿元,分别占比0.02%0.03%

以上数据反映出住房公积金制度向保障中低收入群体,购买中、小户型自住住房的政策倾斜,诠释了住房公积金制度是保护自住型刚性需求,鼓励改善性需求,抑制投机性需求,体现了公积金贷款政策保障“刚需”的初衷。

    (三)继续统筹使用贴息贷款,缓解资金流动性不足压力

    《年度报告》显示,2017年,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的住房公积金扣除提取以外,几乎百分之百用于发放个人购房贷款,资金运用率96.46%,并连续3年居高不下。个人贷款发放额、贴息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137.52%,资金流动性严重不足。为满足缴存职工住房刚性需求,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继续统筹发放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当年发放3188笔、10.83亿元,累计发放贴息贷款72.02亿元,累计支持1.89万个家庭使用贴息贷款购买住房,累计为贷款职工支付贴息贷款利息6440.49万元,累计每户贴息3417元,累计支持职工购建住房面积146.79万平方米。

    (四)公积金贷款市场份额较高,贷款逾期率低,助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作用明显

    《年度报告》显示,2017年,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放个贷151.11亿元(公积金贷款140.28亿元,贴息贷款10.83亿元),当年投放市场占比17.56%。当年沈阳市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发放总额为709.61亿元,四大国有银行中,当年投放额依次是,建设银行201亿元、工商银行83.57亿元、农业银行61.34亿元、中国银行53.72亿元。市场占比分别是23.65%9.83%7.23%6.32%,公积金贷款投放占比仅次于建设银行,高于工商银行。

    2017年末,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余额596.81亿元,公积金贷款余额市场占比为22.32%。当年沈阳市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余额2303.69亿元,四大国有银行中,个人住房贷款余额依次是,建设银行751.81亿元、工商银行179.57亿元、农业银行31.51亿元、中国银行30.93亿元,个人住房商业贷款余额市场占比分别是,建设银行25.92%、工商银行6.19%、农业银行1.20%、中国银行1.07%,公积金贷款余额占比仅次于建设银行,高于工商银行。

    2017年,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贷逾期率0.004%,四大国有银行个贷逾期率是,建设银行1.08%、工商银行1.41%、农业银行1.29%、中国银行1.76%

    显然,住房公积金贷款无论从总量还是从余额占比来看,占沈阳市个人住房贷款市场份额都较高,仅次于建设银行,  但个贷逾期率最低,风险控制良好。累计提取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35.38亿元,个人贷款逾期额与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的比率为0.0068%,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从未使用过,为助力沈阳市房地产市平稳健康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O一八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