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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3-01-13   来源:客户服务部   文字大小:     打印:打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现公布沈阳住房公积金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中心政务公开工作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以保障、维护广大职工的民主权利、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加强住房公积金政务公开管理工作,做到加强领导、主动公开、依法公开、督促落实,更好地为我市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服务。

1.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围绕市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重点工作以及市委、市政府部署的工作要求,中心召开了管委会会议,对于涉及中心业务方面需公开的重大政策,按照专题进行梳理汇总,对个贷及归集政策进行明确分类,并通过网站、宣传册、政务新媒体等多种方式集中发布展示,便于百姓及时了解政策及相关业务办理的手续、流程等。

中心深入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开,按照规定要求,中心及时通过网站公布财政预决算情况,内容包括2022年的部门预算及2021年部门决算,详细发布了预决算公开表、“三公”经费的说明情况等。并且积极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中心通过公积金网站发布了《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权责清单目录》,通过梳理行政权力,明确责任分工,形成中心六大项行政职权目录,涵盖权力类别、实施依据、公开形式和范围、承办处室等内容,并且通过网站及时修改和更新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并集中展示,使中心党务、政务、业务、事务等工作条理清晰、有据可查。通过网站公布了2022年度行政执法检查计划、行政执法人员名录等重要政务信息。中心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确保缴存单位和职工及时了解住房公积金政策。

2.依申请公开

2022年,中心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

3.开展政策解读情况

中心举办了6次新闻发布会,会议阐述了有关公积金贷款支持政策及阶段性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有关政策,并通过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多渠道,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要求依法依规全面公开有关政务信息,对于公积金贷款及归集、提取等业务的政策解读材料、解读方案等与政策性文件一同报批,方便群众了解和查询有关信息。同时,中心加强与群众的互动,充分发挥了中心网站在线咨询及政务微博服务群众的功能,通过新浪官方微博发布信息以及回复网友评论等内容共计1018余条。

4.制度机制建设情况

中心建立健全了《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民心网内参工作反馈制度》等22项制度,为中心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奠定了稳定的基础。中心官网“政务公开”专栏全年发布信息96条,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向社会公布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报告、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年度部门预算、政府信息公开清单制度、行政执法信息、权责清单、中心文件和政府信息清单等内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52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0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

其他

结果

尚未审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1

1

0

3

5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学习,不断规范政务公开的信息发布工作,严格把关,及时发布,定期维护,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二是加强沟通联系,继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内容。充分发挥媒体宣传等工作职责,丰富宣传内容,通过对中心门户网站、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宣传载体息发布直达性、互动交流活跃性好的功能,畅通新媒体政务信息公开、交流渠道,主动公开中心相关的政策规定和业务流程等信息。三是提高认识,坚守意识形态,维护网络安全。中心门户网站以及政务新媒体等宣传载体是政务公开第一平台,更是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阵地。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责任,落实监管机制,严格工作要求,切实做好多级信息审批和内容审核。全面掌握中心政务公开发布工作的基本情况,分析面临的安全风险,查找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以有针对性地采取防范对策和改进措施。四是加强督促检查,对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全面性、有效性进行评价,注重解决实际问题,加强和改进薄弱环节,提高督促检查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