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的通知》解读
时间:2023-07-06 来源:资金筹集部 文字大小:大 中 小 打印:打印
一、政策制订依据
1.《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2.《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标准》(GB/T 51271-2017)
二、缴存基数上限的确定
根据沈阳市2022年度我市职工年平均工资的统计数据,沈阳市城镇非私营单位职工年平均工资为107648元。按照“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应符合规定范围,最高不应高于职工工作地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最低不应低于职工工作地设区城市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取整得出我市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6910元。
三、举例说明
2023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最高缴存基数不得超过26910元,个人缴费封顶金额按单位和职工最高缴存比例各12%计算,不得超过6458.4元。
文件链接:沈住公发〔2023〕31号 关于调整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