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住公发〔2024〕1号自2024年1月8日起执行。原《关于持续实施住房公积金助企纾困支持政策的通知》(沈住公发〔2023〕38号)同时废止。
文件链接:沈住公发〔2023〕38号 关于持续实施住房公积金助企...
文件链接:图解:《关于持续实施住房公积金助企纾困支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