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支持城镇住房收入困难家庭和新市民、青年人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通知》解读
时间:2024-09-30 来源:资金筹集部 文字大小:大 中 小 打印:打印
一、《通知》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关于住房公积金支持缴存人购买和租赁保障性住房的通知》(建金〔2024〕58号),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支持力度。中心发布《关于支持城镇住房收入困难家庭和新市民、青年人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通知》,明确在我市无自有住房且租房自住的城镇住房收入困难家庭和新市民、青年人等住房困难群体,可按实际房租支出提取住房公积金。
二、举例说明。
例:单身职工王某符合新市民的认定标准,在沈阳租房自住,每月房租支出3000元,每月缴存住房公积金1900元,按原有新市民、青年人租房提取政策,王某每月可提取支付房租的额度为1900元。本次政策出台后王某可按实际房租支出3000元的额度提取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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