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沈阳住房公积金行政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2024年修订)》的解读
时间:2024-12-31 来源:法规稽查部 文字大小:大 中 小 打印:打印
一、修订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行为,确保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合理、公正、透明行使,提高住房公积金管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对《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行政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2022年修订)》进行修订。进一步明确行政自由裁量权的范围、标准和程序,减少行政权力滥用的风险,保护缴存单位和职工的合法权益,提升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公信力和服务水平。
二、主要内容
(一)总则
明确了制度的制定依据、适用范围、基本原则等内容。
(二)行政检查
规定了行政检查计划的制定、检查的方式、主要内容、注意事项及对检查结果的处理方式。
(三)其他行政权力
对其他行政权力内容进行明确,包括责令限期缴存、责令限期办理和依据职能作出的其他行政行为。对其他行政权力的程序进行规范,明确相关执法事项的程序与要求。
(四)行政处罚
对行政处罚的程序进行规范,明确包容审慎免罚、从轻行政处罚、减轻行政处罚、从重行政处罚的情形和注意事项,并规定了相关执法事项的程序与要求。
(五)附则
规定了制度的解释权、施行日期等内容。
三、出台文件的意义
(一)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社会的不断进步,广大企业和职工的法治意识不断加强,住房公积金制度面临着新的挑战和机遇。修订行政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能够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变化,满足缴存单位和职工的合理需求。
(二)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的需要
修订行政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能够明确行政自由裁量权的行使范围、标准和程序,规范行政行为,确保行政权力的公正、公平、合理行使。
(三)维护单位和职工合法权益的需要
修订行政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能够提高行政行为的透明度和可预期性,保护缴存单位和职工的合法权益,增强他们对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的信任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