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辅助浏览工具条

《关于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中账户余额倍数限额计算规则的通知》的解读

时间:2025-11-27   来源:个人贷款部   文字大小:     打印:打印

一、政策主要内容及新旧政策对比

1.政策的主要内容:单位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中的账户余额倍数限额,由“按照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余额之和的25倍执行,职工家庭账户余额之和不足2万元的按2万元计算”调整为“按照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余额之和的25倍执行,职工家庭账户余额之和不足3万元的按3万元计算”。

2.新旧政策对比:简而言之,一是提高账户余额保底基数,二是保持账户倍数不变。即原来职工家庭账户余额之和由不足2万元的按2万元乘以25倍计算贷款额度,现在是职工家庭账户余额之和不足3万元的按3万元乘以25倍计算贷款额度;新旧政策中的账户余额倍数25仍保持不变。

二、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会因新政策实施提高多少呢?

政策实施后,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总和不足3万元的,在计算贷款额度时可按3万元,作为保底基数乘以25倍计算。与原政策按2万元保底计算相比,可获得的贷款额度将从50万元提升至75万元,理论上贷款额度最大可增加25万元。这将直接惠及公积金账户余额在3万元以下的职工家庭。需要提醒注意的是,实际可贷额度还需结合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和购房总价等因素进行确定。


文件链接:关于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中账户余额倍数限额计...

文件链接:图解:《关于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中账户余额倍...